招标
转让木材一批#2
金额
1769.00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2024dg100137
预算金额1769.00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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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木材一批#2 意向报名
转让底价: ¥ 0.176921 万元 挂牌时间:2024-02-08 至 2024-03-12
价格说明:本次交易以不同树种、规格木材的单价总和作为挂牌价格,不同树种、规格木材的挂牌单价如下:尾巨桉大规格材(造材时小头直径大于等于13厘米的木材)单价为621.04 元/立方米、尾巨桉中规格材(造材时小头直径7~12.9 厘米的木材)单价为530.54元/立方米、尾巨桉小规格材(造材时小头直径5厘米~6.9厘米的木材)单价为440.04元/立方米、尾巨按和白楸剩余物单价为 177.59元/吨。成交后不同树种、规格木材的结算单价按下列方式计算:结算单价=挂牌单价÷挂牌价格×成交价格。交易标的按现场采伐的规格大小和数量移交,按结算单价进行结算。
  • 项目编号:GZ2024DG100137
  • 保证金: 300000元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单位性质: 国资
  • 委托方: 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
    如有意向,请于公告期内报名(截止日17时之前) 报名竞买,期待您的参与! 报名指引。


温馨提示: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www.gemas.com.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 了解项目信息
  • 公告期内线上报名、线下提交纸质资料。
  • 根据公告或通知书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
  • 领取《交易须知》。
  • 参与竞价
  • 签订成交确认书、合同等成交文件
  • (1)、支付交易价款;
    (2)、支付交易服务费。
  • 过户、交割


  • 标的信息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委托方信息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图片与附件材料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Z2024DG100137 监测编号 GR2024GD2000105
标的名称 转让木材一批#2 转让底价 0.176921 万元
本次交易以不同树种、规格木材的单价总和作为挂牌价格,不同树种、规格木材的挂牌单价如下:尾巨桉大规格材(造材时小头直径大于等于13厘米的木材)单价为621.04 元/立方米、尾巨桉中规格材(造材时小头直径7~12.9 厘米的木材)单价为530.54元/立方米、尾巨桉小规格材(造材时小头直径5厘米~6.9厘米的木材)单价为440.04元/立方米、尾巨按和白楸剩余物单价为 177.59元/吨。成交后不同树种、规格木材的结算单价按下列方式计算:结算单价=挂牌单价÷挂牌价格×成交价格。交易标的按现场采伐的规格大小和数量移交,按结算单价进行结算。
挂牌日期 2024-02-08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3-12
资产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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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产基本信息
标的状态 其他
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公开转让的林木位于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的灯芯窿工区02301、02401、02403、02701、02704、02801、02901、03101、03201、00301、00401、00601、00801小班的部分林木,面积为89.9526公顷。上述指定地区采伐后预估尾巨桉大规格材出材量约为1387.24立方米、尾巨桉中规格材约5548.96立方米、尾巨桉小规格材约708.7立方米、尾巨桉和白楸剩余物合计约1402.7吨。上述数据仅供参考,以现场采伐后的实际交付核定为准,交易规格、品种及数量按转让方在上述地区采伐批次交付为准。


委托方名称 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
主管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及代码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11440100696931785D]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增城林场木材公开转让的批复
批准文号 穗林业园林复〔2024〕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2440100MB2E12569K
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大道197号
委托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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