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经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2.2服务内容、范围及方式: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用车共预计13辆(具体以实际投保车辆明细清单为准)车辆保险服务(按预计车辆数包干价),服务方式为远程线上化服务+现场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3服务要求:
2.3.1.2024年度车辆保险(具体车辆信息明细清单以投保方提供数据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1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金额10万元),代交车船税。
2.3本项目2024年预算总金额为8万元,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含税总价最高限价79980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5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1)实行一招两年,服务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确定,合同一年一签订。即:确定一个中标人为2024年服务供应商,该中标人同时为该项目2025年的服务供应商;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经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2025年的合同价格参照2024年的中标价格并结合行业当期市场价格谈判确定;2025年对于本项目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必须提供授权链完整的法人授权书)。(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未满 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责令停业阶段或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没有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直接通过快捷搜索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即可看到被查询人的相关信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记录,则其投标无效)。
(4)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3.7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相关承诺)。
(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提供相关承诺)。
(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书面承诺)。
(4)每家独立法人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保险经纪、代理公司投标,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烟草行业被列为“黑名单”或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和行贿人严禁参与本项目(提供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人员无行贿行为并未被列为行业“黑名单”的承诺)。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2023 11 17 日至2023 11 24 日止,每日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 现场报名地点: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镇桃园路50号);
5.3 5.3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获取招标文件:①现场获取地址:云南省弥勒市桃园路50号红河卷烟厂(原红烟商场)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楼,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省级分公司总经理)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省级分公司总经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②通过邮件的形式在网上报名,投标人可将报名材料发送至hyny20181211@qq.com进行报名并在电子邮件正文中写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省级分公司总经理)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照片、法定代表人(或省级分公司总经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照片,并电话告知项目联系人。注:远程报名的招标人需在参会时补交一份纸质报名资料,并补填报名登记表。
5.4 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报名通过后免费领取。
六.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 12 6 日10:00时(北京时间);
七. 开标地点: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弥勒市弥阳镇桃园路50号);
八. 招标公告发布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烟草云南省公司网站http://www.yn-tobacco.com/》、《红河州烟草公司网站http://hhyc.yn-tobacco.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云南省烟草公司及红河州烟草公司内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弥勒市桃园路50号红河卷烟厂(原红烟商场)
联系人 电 话:0873-6288011
邮 箱:hyny20181211@qq.com
日期:2023年11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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