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党原镇水毁道路及渠系维修项目中标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h-20241220
预算金额21.57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智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女士1509554040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交易编号:XZH-20241220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甘肃鑫智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3)公路
联系人 梁女士 联系电话 15095540402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12-20 17: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12-23 17: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党原镇水毁道路及渠系维修项目001 XZH-20241220 工程-施工 215728.67(元)

公告内容

  • 党原镇水毁道路及渠系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党原镇水毁道路及渠系维修项目已由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泾发改〔2024〕19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天津市武清区援助泾川县洪涝灾害捐赠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泾川县党原镇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鑫智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党原镇水毁道路及渠系维修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泾川县党原镇樊家村、城刘村、合道村。

    项目计划维修樊家、城刘、合道三个村水毁道路。路面清理淤泥1200m;道路土方回填4500立方米;维修实土坝300m配套砂化路1公里。

    3.项目预算:215728.67元。

    4.质量标准: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6.资金来源:为天津市武清区援助泾川县洪涝灾害捐赠资金及自筹资金。

    7.计划工期: 15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没有处于被关停、财产冻结状况。

    4.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有三项同类型工程业绩(以工程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査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建造师。

    6.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请于2024年12月20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3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确认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视为无效投标。(报名成功后,联系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2.代理机构将邀请相关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文件、施工方案进行评审,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无法进入系统自动评审价格环节。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提交报价前应将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上传至网络。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人,请将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两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包括电子版投标预算,电子版投标预算总额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报价一致)1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智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泾川县党原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泾川县党原镇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智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西郊街道恒和大厦1904室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15095540402

附件信息
  • 附件1: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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