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县2023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兰西县2023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SG1209G231030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兰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兰发改【2023】12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兰西县城镇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兰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兰西县2023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兰西县城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供热一级管网3公里,二级管网12公里。
2.4计划工期: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05月27日,共计182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
建安费:3271.29万元,拟采用下浮费率报价形式;
设计费:143万元。
注: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初步设计概算价格,最终价格以施工图纸编制的经过财政审核过后的施工图预算价格为准,下浮率有关说明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3年07月-2023年09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2.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3年07月-2023年09月)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3年07月-2023年09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4 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置要求:承诺进场时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承诺书。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信誉要求:
3.3.1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3.3.2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公司没有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3.3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6.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
3.6.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01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0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为: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康庄路西和红星街南交叉口处)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兰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455-5336008
招 标 人:兰西县城镇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
地 址:兰西县东二道街西典家园四楼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5590987800
招标代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气象嘉园写字楼4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6645590314
邮 箱:yczb5559@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