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鼎市点头镇扆山等3个村2023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交易公告
金额
69.2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条件 | |
福鼎市点头镇扆山等3个村2023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已由福鼎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鼎市点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行政监督部门为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建设地点:福鼎市点头镇扆山村、翁溪村、柏柳村 2.2控制价(估算价):69.29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62.36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总面积为48.40亩。工作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及田间道路工程的施工。项目区土地平整工程包括:低矮灌木挖除、清理32269m²,人机结合伐树、挖根161棵,垃圾外运(运距1.5~2km)3243m³,田内土方平整8179m³,田埂修筑500m³,田坎夯实386m³实方,畦垄3867m³,土地翻耕3.227hm²,表土剥离及回填6255m³,客保水层(运距6-7km)179m³,保水层压实152m³实方,客耕作层(运距6-7km)6654m³,耕作层回填6654m³,撒播草籽 覆土(客土点)1.367hm²。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新建拦河坝1座,新建蓄水池2座。新建管道1条,总长162m,镇墩2座,放水闸井1座。新建截水沟3条,总长312m。新建陡槽5座,沉砂池3座。田间道路工程包括:改建生产路2条,总长249m;新建人行步道13条,总长1266m;交汇口1处;回车道1处。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22.64: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14日内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2)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3.3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它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10月27日15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218.5.222.64:9005/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交易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6时00分 5.2交易地点: 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福鼎市点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鼎市点头镇庆丰街68号 联系人:龚振祥 联系电话:17605028500 福鼎市点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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