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交投集团运营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jt﹣2023﹣spjc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艾力
招标代理机构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仲明131199128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2
公告正文
新疆交投集团运营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JJT﹣2023﹣SPJC)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交投集团运营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SPJCSJ-1; (002)SPJCSJ-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SPJCSJ-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002SPJCSJ-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2日 10时00分到2023年12月11日 20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2日10:00起至2023年12月 11日2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疆交投集团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 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 me)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 日11: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疆CA数字证书以供应商身份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文件递交时间以系统显示 时间为准。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开标大厅。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 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参加线上开标,直至开标环节结果确认 前不得离场。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一路350号 联 系 人:艾力
电 话:181293312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B座6层 联 系 人: 张仲明、张义彬
电 话: 13119912855
电子邮件: 24951559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新疆交投集团运营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交投集团运营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列 入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 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疆交投集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 复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主要负责高等级公路的投融资建设、养护管理、收费经 营和沿线配套开发。
按照《全国高速公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实施方案》(交办公路函〔2023〕1334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高速(一级)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实施方案》(新 交发〔2023〕141号)有关工作要求,分阶段对新疆交投集团运营的高速(一级)公路 主线、收费站内外广场、服务区公共场区视频监测系统进行优化提升,加密完善高速(一级)公路视频,增强视频联网系统功能,实现指挥调度全网覆盖。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划分为2个标段,即SPJCSJ-1和SPJCSJ-
2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既有监控设施调查、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配合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含编制相应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等)、施工后续服务等。各标段规模如下:
【SPJCSJ-
1标段主要工程内容】(1)对G30乌鲁木齐至奎屯等13条高速公路路段(含隧道、桥梁 重点区域)、服务区、收费站内外广场进行视频加密、供配电改造;(2)省中心、分 中心平台功能优化提升(含通信传输网络升级、上云网关升级改造、视频存储提升及 智能分析升级等工作)。详见下表:
标段 | 序号 | 路段或设施名称 | 路段长度(k m) | 备注 | |
SPJCSJ-1 | 1 | 路段 | G30乌鲁木齐至奎屯 | 242 | |
2 | 路段 | G30线乌苏至赛里木湖 | 295 | ||
3 | 路段 | G30线赛里木湖至霍尔果斯 | 107 | ||
4 | 路段 | G3003绕城高速(东线) | 74 | ||
5 | 路段 | G30小草湖至乌鲁木齐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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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序号 | 路段或设施名称 | 路段长度(k m) | 备注 | |
6 | 路段 | G7大黄山至乌鲁木齐 | 114 | ||
7 | 路段 | G7大黄山至奇台 | 117 | ||
8 | 路段 | G7奇台至木垒 | 70 | ||
9 | 路段 | G7明水至哈密 | 51 | ||
10 | 路段 | G219塔城至裕民 | 54 | ||
11 | 路段 | G216北屯至富蕴高速 | 140 | ||
12 | 路段 | G3018精河至阿拉山口 | 57 | ||
13 | 路段 | S21阿勒泰至乌鲁木齐 | 342 |
【SPJCSJ-
2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对S20线五工台至克拉玛依等16条高速公路路段(含隧道、桥梁 重点区域)、服务区、收费站内外广场进行视频加密、供配电改造。详见下表:
标段 | 序号 | 路段名称 | 路段长度(k m) | 备注 | |
SPJCSJ-2 | 1 | 路段 | S20线五工台至克拉玛依 | 205 | |
2 | 路段 | S12伊宁至墩麻扎 | 57 | ||
3 | 路段 | S12墩麻扎至那拉提 | 202 | ||
4 | 路段 | G3016线清水河至伊宁 | 53 | ||
5 | 路段 | G30吐峪沟至小草湖 | 106 | ||
6 | 路段 | S11五彩湾至大黄山 | 98 | ||
7 | 路段 | S11富蕴至五彩湾 | 226 | ||
8 | 路段 | G3014奎屯至克拉玛依至阿勒泰 | 538 | ||
9 | 路段 | G3015克拉玛依至塔城 | 219 | ||
10 | 路段 | S221塔城至额敏至托里(恰夏) | 51 | ||
11 | 路段 | G3012阿克苏至喀什 | 412 | ||
12 | 路段 | G3013线喀伊 | 77 | ||
13 | 路段 | S16麦盖提至喀什段 | 143 | ||
14 | 路段 | G3012墨玉至和田段(一期) | 74 | ||
15 | 路段 | G3012线喀什至疏勒 | 46 | ||
16 | 路段 | S13三岔口至莎车段 | 233 |
2.3勘察设计周期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完成既有监控设施调查;
(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3)后续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查询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
、在册),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
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对投标人的业绩
、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见附件“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 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 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勘察设计2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被授予1个合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投标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2日10:00起至2023年12月11日20:00(北
京时间,下同),登录新疆交投集团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
台”,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11:00,投标人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疆CA数字证书以供应商身份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文件递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5.3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11:00
6.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开标地点:“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开标大厅。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
“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参加线上开标,直至开标环节结果确认前不得离场
。
7.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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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本次招标将同时选定1个设计咨询单位。招标人将确定在本批次2个标段均未被
推荐为勘察设计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优先从SPJCSJ-
1标段中商务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设计咨询单位。如果SPJCSJ-
1标段所有投标人均被推荐为勘察设计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从SPJCSJ-
2标段投标人中按前述原则确定设计咨询单位。
7.2本次招标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招标 采购电子平台”进行帐号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审核时间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20:00),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
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同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投标人应按
照本须知时间要求,必须充分考虑帐号办理、资料提交、帐号审核时间等,确保报名
截止时间前帐号申请成功。否则,由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招标采购电子平台”支持新疆CA(办理通知详见网 址)。
供应商注册审核联系0991-
7675705;系统技术支持联系17323179537(张工);CA办理联系0991-281929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 2/#/web/home)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招标代理机构: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 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一路35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 号 大厦B座6层
联系人:艾力
电话:18129331231
联系人:张仲明,张义彬
电话:13119912855,0991-5863358
纪检监察:0991-7675658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网站发布内容同第二章附录1~附录4〕
2.评标办法〔网站发布内容同见第三章〕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 11月 21 日
·4·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 素 |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 各评分 因素细 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 建议书 | 45分 | 对招标 项目的 理解和 总体设 计思路 | 10分 | 提出了总体设计思路,得基本分6.0分;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分析合理 可行的,得6.1~8.0分;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分析全面 到位、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的,得8.1~10分。 |
招标项 目勘察 设计的 特点、关键技 术问题 的认识 及其对 策措施 | 15分 | 反映了本项目突出的特点,得基本分9.0分; 对沿线建设特点及技术关键点和难点论述基 本清楚,对策措施基本合理的,得9.1~12.0 分; 对沿线建设特点及技术关键点和难点论述 清楚,对策措施合理的,得12.1~15分。 | |||
勘察设 计工作 量及计 划安排 | 10分 | 提出了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得基本分6.0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较准确,各阶段工作方案工 序流程基本合理,计划安排基本可行,得6.1~8.0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准确,各阶段测设工作方 案工序流程合理,各阶段和环节的人员及时 间安排切合实际,合理可行,各专业组之间 的工作衔接紧密,得8.1~10分。 | |||
勘察设 计质量 保证措 施、进 度保证 措施、安全保 证措施 | 5分 | 提出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的,得基本分3.0 分; 质量控制流程、进度、安全保证措施较合 理、内容较全,得3.1~4.0分; 质量控制流程、进度、安全保证措施有效 可行,内容全面,测设各环节均处在受控状 态,得4.1~5分。 | |||
后续服 务的安 排及保 证措施 | 5分 | 提出后续服务方案和措施的,得基本分3.0 分; 提出的后续服务方案和措施基本满足招标 文件的要求,得3.1~4.0分; |
·10·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 素 |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 各评分 因素细 分项 | 分值 |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工作方案和安排,明确工作计划,明确了后续服务人员及后续 服务职责,得4.1~5分。 |
注: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技术评分的个人打分值最多保留1位小数。
2.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 %,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 为7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 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1·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 素 |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2) | 主要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 人 | 20分 |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20分。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费率>基准费率,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费率偏差值×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费率≤基准费率,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费率偏差值×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投标费率每高于 基准费率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费率每低于基准费 率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本项目F=10,E1=0.2,E2=0.1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 各评分 因素细 分项 | 分值 | |||
2.2.4(4) | 其他 因素 | 业绩 | 20分 | 类似业 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12分;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类 似业绩加4分,本项最高加8分。 |
履约信誉 | 5分 | 基本分 | 3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3分。 | ||
信用评 价 | 2分 | 投标人作为勘察设计企业的信用评价 评分详见附表“信用评价得分计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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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信用评价得分计算表 |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 实施细则》(新交规〔2020〕14号)的规定计算,即以投标人最近三个年度(指2022、2021、2020年度)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作为勘察设计企业的信用评 价结果加权平均后确定,权值分别为0.5、0.3、0.2。 信用评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Y=Y1×0.5+Y2×0.3+Y3×0.2 式中:Y—信用评价得分; Y1—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Y2—上一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Y3—上上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投标人在新疆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当年度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为:AA级得2分,A 级得1分,B级不得分,C级扣减2分,D级扣减4分。 (1)以投标人作为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若投标人当年同时具有公 路建设工程和养护工程的信用评价结果,以其等级较低的为准);当投标人具有其他 类别信用评价时,本项目信用评价加分不予考虑。 (2)投标人近三年度某一年无新疆交通运输厅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其信用 评价延续上一年度设计企业评价结果,延续一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照初次进 入新疆公路建设市场认定。 (3)初次进入新疆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人或当年度以初次进入认定的,其信用 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同一年度作为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评价结果认 定。若当年度亦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等;若有不良信 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等级对待。 |
·13·
续上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3.6.1 | 评审办法正文第3.6.1项细化为: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查询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对投标人 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经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 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 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9.1 | 评审办法正文第3.9.1项细化为: 3.9.1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以下程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次2个设计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被授予1个合同。(2)评标委员会将按SPJCSJ-1→SPJCSJ- 2的标段顺序依次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勘察设计第一中标候选人 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不再推荐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各标段均推荐完勘察设计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根据调整后(如有)的标段 排序依次推荐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3)本次招标将同时确定本项目的设计咨询单位。评标委员会将优先推荐 在本批次2个标段均未被推荐为勘察设计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SPJCSJ-1标段中商务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设计咨询中标候选人。 若SPJCSJ- 1标段的投标人全部被推荐为勘察设计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则从SPJC SJ-2标段投标人中遵循前款规定推荐本项目设计咨询单位。 (4)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上述原则,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 不良信誉记录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纳入公路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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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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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 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 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 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 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 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 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 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 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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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 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
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
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 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
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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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
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
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
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
标时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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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 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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