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平桂区文德小学项目(1-1#综合楼及教学楼、2#食堂及体育馆、3#学生午托房、5#发电机房及配电房、6#门卫室及消防控制室)检测服务澄清公告_招标信息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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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标题:平桂区文德小学项目(1-1#综合楼及教学楼、2#食堂及体育馆、3#学生午托房、5#发电机房及配电房、6#门卫室及消防控制室)检测服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平桂区文德小学项目(1-1#综合楼及教学楼、2#食堂及体育馆、3#学生午托房、5#发电机房及配电房、6#门卫室及消防控制室)检测服务 二、项目编号:HZASJS(2023)F007 三、澄清内容: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内容作出以下澄清: 5.贯彻执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异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18〕6号)》,若竞标人为贺州市外的检测机构,见证取样类检测必须在贺州市辖区内设有固定试验室并通过计量认证,具有相应的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信誉的企事业单位,且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6. 对跨区域承揽项目竞标人的要求(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竞标人的要求): 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竞标(需提供从“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中截图的异地试验室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检测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现澄清为: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试验室的,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持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含有“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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