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872024000022
预算金额170.57万元
中标公司首北(北京)工程有限公司170.57万元
中标联系人-19182151813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N5101872024000022-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农村公路小修保养
三、项目编号:N5101872024000022
四、项目名称:2024年农村公路小修保养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东部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28-27226027
供应商(乙方):首北(北京)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呈祥国际2栋804
联系方式:191821518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4年福田街道农村公路小修保养 1(项) ¥1,705,700.00 ¥1,705,700.00 1.对道路进行巡查和管护,并对管护道路上的杂草、青苔等杂物进行清除。由经过培训的专职道路管理人员或养护技术人员负责,配备巡查人员,巡查以目测为主,并按规定填写市政道路巡查表。
2.对桥涵进行巡查和管护,并对每座桥涵设置桥铭牌、标志、标牌、常水位及洪水位线、墩台编号及桥涵管理信息公示牌等。应有经过培训的专职桥梁管理人员和养护技术人员负责,并按规范填写桥涵巡查表,如发现问题,必须第一时间采取安全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上报采购人。
3.常规定期检测:所有在管道路必须每月常规自检一次,自检内容包括道路外观平整度等指标,并出具书面报告。
4.井盖巡查、井盖应急处置。
5.日常整理并归档管护道路相关技术档案、按规定绘制管护道路平面图、断面图、桩号图等。
6.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管护道路现场维护应急演练。
7.无条件按要求完成防洪、抢险等指令性应急任务。
8.负责落实养护维修范围内道路设施日常维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等规定。
9.负责桥涵设施日常养护维修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做好桥涵设施日常养护维修的各项统计工作,准确、及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编制和报送统计报表。
10.配合采购人管理管护区域内占道施工、开口等事宜。
11.配合采购人做好各种检查等重大突击活动和重要视察、考察等迎接工作。
12.配合采购人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技术档案资料。
13.遵守本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14.安全要求:在服务合同期内,供应商自行承担在维护道路桥梁范围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劳动用工安全事故;因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社会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包括社会公众因自身行为导致的、打架斗殴导致的、或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死亡及其他事故);因信访/媒体曝光/游行集会等导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重大安全事故等)产生的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1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施工工程未交付采购人之前,供应商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报价中。已完工程的成品受到损害,由供应商责成责任方修复和赔偿,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6.已完工程质保期:单处点位施工完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个月。

合同金额: 1,705,7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万零伍仟柒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成都东部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2024年农村公路小修保养项目合同.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1).pdf
成都东部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
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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