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耒阳市南阳镇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设施项目施工由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耒发改[2015]15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耒阳市南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耒阳市南阳镇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设施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耒阳市南阳镇居委会。
2.3 建设内容:油路硬化项目工程等。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以开工令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耒阳市南阳镇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经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2.8 概算投资: 约300万元,具体以耒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为准。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省外企业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查询原件为准,省内企业以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4月-2017年9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须在网上查询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及密码)],且无在建工程,安全员具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公告期内有效的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当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推5抽4)方式确定9家单位入围。
4.2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3投标人在资格审查及投标时不得随意更改报名时提供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需变更,在资格审查及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须经招标人同意并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否则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万元(小写:¥6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 2017年10月20日16:3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专用帐户才算有效报名,以其它方式转入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接收帐户:
户 名: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帐 号:84041940005138759012
6.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帐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耒阳市南阳镇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设施项目施工”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 10 月 16 日~2017年 10 月 20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止,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和法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携带: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有效介绍信(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及本人身份证;
③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须三证合一)、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只受理上述四证为同一负责人的企业);
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技术负责人学历证书且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2017年4月-2017年9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须在网上查询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及密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⑤出具公告期内有效的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⑥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须转帐须到户;
⑦【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以上资料须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入湘施工登记证》。
⑧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和招标人签订的《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1)。
⑨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2)。
(①、②、⑧、⑨留原件,③、④、⑤、⑥、⑦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旁蒸德大厦一楼)申请报名,逾期不办理。
7.2 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00元,领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8.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耒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
11.1投标人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因本项目建设的复杂性、特殊性,投标申请人应在申请报名前先到工程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并由招标人签字确定投标人是否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有能力处理好周边关系,同时提交“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书(格式见附件)后按7.1款规定报名。
11.2 为确保该项目顺利施工,在公示期满三个工作日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交纳10%的履约保证金,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未按期交纳则由第二中标人交纳,如此类推,逾期则视为放弃本次中标。本项目中央投资补助资金全额用于本项目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设施项目(以上级拨付中央专项资金到帐情况为准),剩余部分具体付款分批分次拨付,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招 标 人:耒阳市南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耒阳市南阳镇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52114733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高新区(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734-4262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