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煤制油公司特殊厚壁管件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228.4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煤制油公司特殊厚壁管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煤制油公司特殊厚壁管件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30681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6818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潘凯之、朱剑锋(0471-3261781)、李雯静(0471-3261779) 电话:0471-3261778
邮箱:13707580@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煤制油公司特殊厚壁管件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30681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6818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辽阳石化机械设计制造有限公司 | 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228.486800 | 1380.9722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压力管道管件(无缝管件(B1、B2)、有缝管件(B1、B2)、锻制管件);压力管道法兰(钢制锻造法兰);元件组合装置(工厂化预制管段)、TS2710167-2024、2024年11月14日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TS2732M15-2027、2027年11月29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220万吨/年柴油加氢裂化装置、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19-10-28 2、320万吨/年柴油加氢裂化装置、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2021-5-6 3、400万吨/年蜡油加氢裂化装置、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2021-1-4 4、广东石化四联合2020加氢裂化工程加氢裂化装置、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2021-8-10 5、300万吨/年浆态床渣油加氢装置、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0-5-6 6、300万吨/年浆态床渣油加氢装置、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0-10-29 | 1、东营联合石化有限公司260万吨/年重油加氢裂化及配套工程项目、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2019-10-16 2、浙江石化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 1#320万吨年蜡油加氢处理装置、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0-07-15 3、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60万吨/年重油加氢裂化及配套工程项目、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2020-1-22 4、1600万吨炼化一体化、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2021.01.28 5、1600万吨炼化一体化、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2021.02.22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潘凯之、朱剑锋(0471-3261781)、李雯静(0471-3261779) 电话:0471-3261778
邮箱:13707580@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