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汕头市联达交通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汕头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劳务服务供应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szs20240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游建彪
招标代理机构汕头市联达交通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66075407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HYSZS2024007
发布时间:2024-01-22
挂牌截止日期:2024-01-26
汕头市联达交通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汕头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劳务服务供应商
挂牌价格:
劳务服务费人均含税费用最高限价3750元/人/月,一次性服装费3.864万元及包干垃圾清运费1.5万元/月(服装费和包干垃圾清运费为固定价格,意向供应商无须报价);价格含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的报价将被否决。
品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项目地点:汕头市
交易保证金(元):900000.00汕头市联达交通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汕头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劳务服务供应商招商公告(网络版本)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集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征集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供应商不应纯粹依赖于征集方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应自行对本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供应汕头市联达交通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汕头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劳务服务供应商招商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供应商如对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招商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招商标的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本次招商活动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本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4-01-22
挂牌截止日期:2024-01-26
汕头市联达交通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汕头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劳务服务供应商
挂牌价格:
劳务服务费人均含税费用最高限价3750元/人/月,一次性服装费3.864万元及包干垃圾清运费1.5万元/月(服装费和包干垃圾清运费为固定价格,意向供应商无须报价);价格含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的报价将被否决。
品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项目地点:汕头市
交易保证金(元):900000.00汕头市联达交通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汕头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劳务服务供应商招商公告(网络版本)
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HYSZS2024007 | |
招商单位(征集方) | 汕头市联达交通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单位地址 | 汕头市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座5楼 | |
法定代表人 | 游建彪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500MA4UQ7DM5M | |
联系人 | 蔡先生 | |
电话 | 16607540737 | |
招商项目名称 | 汕头市联达交通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汕头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劳务服务供应商 | |
服务期限 | 合同服务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
招商委托事项 | 按照征集方实际需求情况及具体要求,选取1家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向征集方提供汕头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保安、保洁绿化、收费员及垃圾清运等劳务服务,共同完成汕头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首期项目保安、保洁绿化、停车场收费、垃圾清运服务等任务。 需求数量(预测数):站前保安人员服务人数70—90人、保洁人员服务人数为40—65人以及闸口收费人员服务人数为10—15人,共计约120—170人,具体人数由征集方结合站前运营实际情况,确定经营商每月提供劳务人员的具体数量,并提前3天通知供应商。 | |
招商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 班子会议决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 |
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一、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服务区域为汕头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首期项目,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南路,东面临火车站大楼至项目地下室结构外侧,西面至泰山南路人行道内侧,南面至区间路人行道外侧,北侧至区间路人行道外侧。总面积约 15.75 万平方米,其中地面广场和车道出入口面积约 5.69 万平方米,包含公交区、中央广场、落客区(即停即走);地下一层面积约 4.24 万平方米,包含下沉广场、公交换乘区、商业区、出租作业区和停车场 A/B 区及车道;地下二层约 4.44 万平方米,为停车场及候客区及车道。 三、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进场服务。 四、服务内容 (一)保安人员:站前建设面积约15万平方米,大部分为开放式运营,站前秩序、形象维持及防盗等工作均需保安解决,且保安必须符合年龄要求,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推行准军事化管理,按火车站交通枢纽日常运营需求进行合理配置,大部分岗位需24小时上岗,服务人数70—90人,主要要求如下,具体服务标准按《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书》附件1执行: 1.对出入综合枢纽各区域的人员、车辆进行疏导,阻止闯禁行为,对可疑人员及车辆进行必要的排查防范。 2.把守各种车辆行人出入口,维持出入口秩序,防止拥堵。 3.驻守各个旅客密集区域,维持秩序,引导旅客,制止不文明行为,防止意外伤害。 4.不间断全区域巡逻,重点巡视各类设备设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5.值守安防监控中心和消防监控中心,做好系统监控和操作工作。为前线工作人员提供后端支持。 6.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应对和善后工作。 (二)保洁人员(包含绿化人员及其他):项目作为汕头市门户工程,根据汕头市创文巩卫工作部署,环卫工作举足轻重,优质的保洁队伍是站前形象的重要保障。要求站前保洁人员必须时刻提高服务意识,做好站前广场卫生保洁及公厕管养,广场绿化养护及其他零星保养。服务人数应为40—65人,主要要求如下,具体服务标准按《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书》附件2执行: 1.遵守劳动纪律和卫生保洁要求,认真按卫生保洁内容和卫生保洁操作规范实施保洁。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及时擦拭、清扫、清运所负责的区域内垃圾,杜绝漏扫、漏运现象。 3.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爱护和正确使用卫生保洁机械或工具,不影响旅客出行。 4.保证所负责区域没有积水,没有窖井清掏出的杂物堆积,没有垃圾堆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向管理人员报告。 5.及时清扫清运花草树木的残枝落叶,保证雨后两小时内辖内无积水。 6.劝阻和制止有损卫生保洁的行为。 7.拾金不昧,拾到物品及时归还失主或上交管理处。 8.服务态度良好,举止端正,有责任心,有较强的团队意识,有较好的沟通能力。 (三)闸口收费人员:项目共设立出入闸口6个,按照一口一人设置,收费岗位必须24小时到岗,负责闸口收费、发票提供及简单的设备管理。工作人员具备较好的职业素养及良好的学习能力,能熟悉收费闸口设备操作,有较好的财产保护能力和较好的反应能力,服务人数为10—15人,具体服务标准按《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书》附件1执行。 (四)垃圾清运服务:按照环卫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垃圾,每天负责对汕头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辖区内的所有垃圾进行开车装载清运至垃圾中转站,主要要求如下,具体服务标准按《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书》附件3执行: 1.供应商要按征集方的要求每天至少 1 次负责对汕头市火车站站前广场,地下广场辖区内的所有垃圾进行开车装载清运至垃圾中转站。要做到每日清运干净。如遇到创文,或者其他政府活动,供应商需配合业主工作,进行多次运清。 2.垃圾处理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垃圾有关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严禁随意倾倒、抛撒、焚烧垃圾,供应商不按规定处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负责。 3.垃圾清运车辆要求使用压缩式垃圾车,做到密封,保证清运过程不漏水,不外溢垃圾。 五、付款时间及方式 1.服装费在双方签署《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2.包干垃圾清运费用以月度为周期,在合同期内按月等额支付; 3.劳务服务费:供应商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实际投入劳务人数记录表,征集方收到供应商上述材料并核实无误并结合当月考核结果后,通知供应商财务人员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征集方在收到发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给供应商。 4.合同款支付时间顺延与时滞: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限向征集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以及用于财务支付和结算所必备的票据、单证或凭证等文件的,则合同款之支付时间顺延且征集方不负违约责任。 5.直接费用: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费、水费等,由供应商负担。 六、履约保证金 为确保供应商具有充分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供应商须于签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征集方缴纳人民币4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 |
二、招商交易条件 | ||
费用控制价(人民币) | 劳务服务费人均含税费用最高限价3750元/人/月,一次性服装费3.864万元及包干垃圾清运费1.5万元/月(服装费和包干垃圾清运费为固定价格,意向供应商无须报价);价格含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的报价将被否决。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年1月22日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月26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一家,则项目自动延牌,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9个周期 | |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报名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报名。意向供应商若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各方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并推举其中一方负责办理招商事宜。征集方只接受联合体中负责招商事宜的一方报价,负责招商事宜的一方应对《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书》约定的内容负完全责任,因联合体内部原因无法依约完全履行的,征集方有权要求负责招商事宜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 |
招商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若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 | 则按其合理范围内的报价以协议成交方式确定供应商。 |
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 | 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确定供应商,评审会在恒益顺公司出具《供应商资格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举行,本次评审从恒益顺公司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共计3名,组成评审小组。评审流程如下: (1)现场综合评审 评审小组当场开启《响应文件》资料,并根据《综合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进行审查打分,运用加权平均法得出最终得分及排名。 (2)得分最高者即为最终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价格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及价格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价格得分及技术得分均相同的,按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同的,则通过摇珠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评审小组认为意向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形式审查意向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具体时限由评审小组决定)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意向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
交易保证金设置及处置方法 | 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90万元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以收款方银行到账的时间为准)。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通过银行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例如:HYSZS2024007交易保证金。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户) | 账户名称: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账 号:445006030013000176567 | |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征集方和有真实意向供应商的合法利益,征集方在此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供应商一旦登记招商项目意向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为对此要约的承诺。非征集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行为时,即为意向供应商或经确定的供应商违约,恒益顺公司有权处置交易保证金: 1.意向供应商提出供应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供应商申请的; 2.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供应商后,未按本公告约定的时限与恒益顺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一次性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供应商后,未按恒益顺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本公告提供的《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书》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可从发布本公告的网页下方下载附件《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书》)与征集方签署《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书》; 4.意向供应商有其他违反本公告行为、违反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或交易相关法规政策的情形。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法 | 1.意向供应商或经确定的合格供应商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时,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和恒益顺公司有权终止交易,并可继续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资格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恒益顺公司向未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的其他意向供应商,原额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 3.交易双方签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书》,供应商按照《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书》的约定按时足额将履约保证金转入征集方指定账户,恒益顺公司确定征集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按交易规则在规定时间内将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额无息退回供应商。 | |
供应商须接受的主要条件 | 一、经征集确定为供应商投入的劳务人员需满足如下要求: (1)保安人员:年龄不高于50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能较好、责任心强,初中以上学历,具备较好的普通话沟通能力,具备从事该项工作的健康条件,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具备开朗的性格及较好的亲和力,服务意识强,具备较好的业务接受能力; (2)保洁人员(包含绿化人员及其他):年龄不高于50周岁,五官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初中以上学历,具备较好的普通话沟通能力,具备上岗健康证,服务意识强,具备较好的业务接受能力; (3)闸口收费人员:年龄不高于50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责任心强,持有健康证,高中以上学历,能普通话交流,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学习能力强,能熟悉收费设备。 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在满足需求数量的配备人员外,必须具备随时调增60名保安、保洁绿化及收费人员作为应急的能力。 2.供应商委派的项目管理负责人每周必须到现场工作签到不少于三次(每天最多计算一次签到)。 3.供应商投入的人员须为供应商合法正式员工,劳务人员和供应商的劳动关系应符合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要求,并依法为有关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书》的约定,制订作业规程和方案、安全生产方案、管理制度和服务计划等,并经征集方审定后实施。实施过程中征集方认为确需调整的,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方要求五日内完成修订,并落实实施。 5.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供应商需安排经过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的管理人员,管理好劳务人员行为规范,劳务期间,由于劳务人员行为不检点、操作不规范等引起的一系列事故,供应商须负全部责任。 6.在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应按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主要管理人员应掌握疫情防控相关经验知识。做好防疫培训、封控、排查、个人防护等措施,服从征集方及上级部门的统一指挥。 7.供应商接到征集方提出更换劳务人员要求后,应在3天内更换相关劳务人员; 8.供应商在劳务人员进场前或更换劳务人员前,应提供到场服务劳务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及参保资料给征集方备案检查; 9.《劳动外包服务合同书》(下称合同)终止之日,向征集方移交管理用房、图纸、文件资料、相关配套物品及一切与履行《劳动外包服务合同书》有关的应归征集方的财物; 10.供应商(包括劳务人员)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承担保密义务,如违反相关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泄露征集方其他秘密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11.供应商负责劳务人员的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所税代扣代缴,劳动关系维护、代办员工有关证件,有关法律咨询等,确保服务期间不发生劳资纠纷; 12.供应商服务队伍应具备较好的职业素质及形象,并经征集方认可; 13.供应商自行制定可行、最短的垃圾清运合理路线,绿化垃圾、建筑垃圾也必须合法合规处理,若有违反,相关责任由供应商全责承担; 14.供应商需配备满足垃圾运输要求的垃圾车辆,并保持垃圾车车貌整洁,车辆使用费用、运行责任及各项保险、规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除征集方已提供的设备、用品、装备外,供应商应结合安保和保洁的服务需要配备工作用品,满足服务需求,所需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必须爱护管理好征集方提供的劳务(安保)用品及其他易耗品,如果发现故意损坏或蓄意盗窃的情况,征集方有权进行索赔,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16.供应商必须结合站前管理需求,按征集方要求减少或增加劳务投入人数,有应急任务时,供应商服务人员须听从征集方调动指挥,协助完成应急工作; 17.供应商劳务人员意外及各项保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当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征集方不负任何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因前述事件造成征集方损失的,或造成征集方因应对事件产生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的,供应商均应当负责赔偿。 三、违约责任与服务奖惩 1.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务的或提供服务不能满足运营需求,按影响程度扣除当月服务费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原则上不超过30%。具体比例由征集方根据影响程度予以确定,供应商应无条件予以接受。情节严重的,征集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收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供应商逾期交付,或者因质量验收迟延而应视为逾期的,每逾期一天按当月服务的0.5%向征集方支付违约金,累计至交付完成之日止。 3.征集方有权对供应商实施绩效考核《考核办法》,连续三个月考核不满90分的,征集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按剩余服务期限应付总价款的30%向供应商主张违约金。 四、鉴于供应商服务区域所属项目所有权为市政府拥有,征集方仅具备运营权,若在合同期内因政策要求变更运营主体时,征集方有义务提前一个月告知供应商,并与供应商办理提前终止协议的有关手续;征集方因前述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不需向供应商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五、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征集方提供的《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书》文本与征集方签署《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书》(文本可从发布本招商公告的网页下方下载附件《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书》)。 六、上述条件与征集方提供的《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书》文本不一致的地方,以征集方提交的《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书》文本内容为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或交易的特别约定) | 特别约定 | 1.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招商交易活动,必须书面承诺认可、遵守本公告约定,同意接受恒益顺公司相关交易规则,实施组织本次招商交易活动并接受恒益顺公司该交易规则的约束。 2.意向供应商应在报名登记前,须仔细审阅招商项目资料的全部内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详细查勘招商标的,清楚招商标的现状,对招商标的的状况、存在的或潜在的所有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作充分了解后决定是否愿意供应,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后因招商标的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征集方对招商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和详尽的描述,但这种描述以及征集方、恒益顺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招商标的以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并不构成对供应商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供应商了解招商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招商标的的任何担保。意向供应商应自行判断招商标的是否符合招商文件资料的描述,而不应仅仅基于征集方、恒益顺公司对招商标的的介绍和说明而作出供应决定,亦不得以此为由向征集方、恒益顺公司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4.意向供应商一旦向恒益顺公司提交《供应商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供应商已完全知悉招商标的在恒益顺公司网站上的挂牌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招商标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招商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对招商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了认真审查,愿意接受招商标的一切现状(包括存在的,或有的瑕疵),愿意自行承担本次招商项目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且全部了解、认可并愿意接受本公告、《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的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并承诺被确定为供应商后,同意按照征集方提供的《合同书》文本签署合同并履行相关义务,不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予以反悔或拒付交易服务费。 5.恒益顺公司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供应商提供补充资料。 6.本公告未约定的内容以《合同书》约定为准,与《合同书》不一致的,按《合同书》约定执行。 7.通过任何方式确定供应商的,将在恒益顺公司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供应商选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恒益顺公司提出,恒益顺公司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公示期间若无异议或者异议被认定为不成立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恒益顺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8.供应商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恒益顺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劳务服务费总成交金额+一次性服装费+包干垃圾清运费)✖服务费率,期限按11个月计算、人数按120人计算】,服务费费率根据《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招商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中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单个项目费率计算后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HYSZS2024007交易服务费;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规定的支付期限向恒益顺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供应商须将交易服务费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恒益顺公司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账 号:445006030013000176318 9.本次服务招商交易的交易资金不得由经确定的供应商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恒益顺公司同意后方能办理)。 10.意向供应商因招商项目交易撤销等情形致使其无法供应招商标的时,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向恒益顺公司主张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之外的任何权利。 11.意向供应商对确认“合格意向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征集方提出,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
报名须知 | 1.意向供应商须在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法定工作时间内)到恒益顺公司(地址: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向恒益顺公司提交《形式审查文件》(一式两份及《电子档(已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一份)及该招商公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办理意向供应意向登记。 2.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未按第1点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逾期送达或资料缺失等情况)且未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供应商,恒益顺公司有权拒收报名材料,并视其为无效报名。 3.报名阶段文件递交要求: (1)须按招商公告第三大点“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中“形式审查条件”提交对应材料作为《形式审查文件》,按顺序递交(无须封装),并提供《电子档(已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一份,《电子档》可采用U盘的形式; (2)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含公告)须签署确认并加盖公章,每份材料首页右上角及签名处加盖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4.意向供应商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与招商交易有关事项的,应向恒益顺公司提交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被授权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5.征集方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答疑和书面答疑。意向供应商若需现场查勘,可向征集方衔接查勘事宜;意向供应商若有疑问,可以向征集方或者恒益顺公司咨询。 6.本招商公告所称“意向供应商”是指:有供应汕头市联达交通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汕头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劳务服务供应商的意向,按本公告要求向恒益顺公司提交《形式审查文件》及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办理意向供应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有效存续法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供应商”是指经恒益顺公司初步的审查及征集方审核确定符合招商条件并取得恒益顺公司出具的《供应商资格确认书》的意向供应商。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 一、形式审查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意向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保安、保洁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法人授权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在公告下方下载)】。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持有汕头市公安局合法的相关备案,或具备汕头市公安局合法的跨区经营备案回执。】 (3)必须具备在汕头地区内能随时额外调动60名以上保安、保洁人员的能力,满足站前应急需求;【提供承诺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信息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意向供应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同时满足此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报名参加该项目;与征集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报名参加该项目;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报名均无效。【意向供应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同时满足此条件】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并登记报名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报名,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报名,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二、文件递交日期: (1)形式审查文件及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送至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材料文件,以及超过截止日期送达的报名材料文件。 (2)挂牌期满,各意向供应商应在恒益顺公司通知的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恒益顺公司有权拒收《响应文件》材料,并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响应文件要求 1.《供应商响应报价单》(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报价有效,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根据附件《综合评审办法》各评审细项内容提供所需资料。 3.其他资料及说明(意向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 4.响应文件纸质一式三份,一正二副,电子档一份(一式三份与《电子版》一起密封封装,《电子版》为《响应文件》的正本盖章扫描件,可采用U盘的形式)。 注:响应文件须按上述响应文件要求按顺序密封包装,密封袋封面写明收件方、响应项目名称、响应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本项目开标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所有响应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除响应文件外的其余报名材料按本公告要求顺序递交,无须密封包装。 四、开标、评审时间: 恒益顺公司在出具《供应商资格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标、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
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林先生、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8894028 | |
邮编 | 515041 | |
联系地址 | 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集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征集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供应商不应纯粹依赖于征集方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应自行对本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供应汕头市联达交通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汕头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劳务服务供应商招商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供应商如对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招商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招商标的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本次招商活动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本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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