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女士0459-89739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供热部分监理
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供热部分已由庆发改发〔2023〕142号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大庆市萨尔图区。
2.建设规模:外网部分:1-18#、1-19#、1-40#、1-47#楼原管径、原位原置更换室外供热管线,直埋敷设,1-48#楼将车库与住宅在外网处分开。住宅入户穿墙处新建DN200-DN32套管1.053千米,公建、商服外网更换到室外外墙皮。
分户改造:万宝1-18#、1-19#、1-48#楼采暖分户改造工程,建筑层数为6层。楼梯间内管道采用无缝钢管,设计压力为0.4MPa,住宅室内所有管道采用耐热聚乙烯PP-R管。散热器供、回水支管设置球阀,散热器增加铜跑风。单元供、回水立管最高处设集气罐,上方加装自动跑风与手动跑风。每户住宅分户处,供水管设铜球阀、锁闭调节阀、回水管设铜球阀。
主要工程量包括:破坏恢复草坪265平方米,荷兰砖713平方米,水泥混凝土铺装88平方米,住户楼地面408平方米;二级网:预制直埋保温管1108米,无缝钢管81米,阀门26个,钢筋混凝土阀门井6座;分户改造:PP-R管10200米,焊接钢管2305米,阀门2116个,跑风884个,转换接头1808个,锁闭阀136个,自动排气阀26个等。  
3.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
(包)名称
招标范围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期
(天)
监理费上限(万元)
SZJL0500G230908001001001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供热部分监理
监理招标
2023年11月04日
2024年05月01日
179
5.0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二)总监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由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注: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监理部人员配备要求(专业及人员数量要求):
监理人员配备 3 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 人、水暖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监理员 1 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由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同意文件,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文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工程监理企业书面聘任文件,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文件。监理员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工程监理企业书面聘任文件。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求参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标准。)注:执行黑建规[2023]2号。
(四)其他要求:
1、信用要求:
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2、项目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项目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机构成员年龄不能超过65 周岁,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书中说明并提供退休证。开标结束后,对预中标候选人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指基本养老保险)的承诺书(退休人员除外),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7、1)项目总监可在大庆市区(萨尔图区、龙凤区、让胡路区、红岗区、高新区、经开区)不超过3项的监理工程项目兼职,上述区域以外地区不得有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多项的,应当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每周至少在每个监理项目打卡考勤一次。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当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后,方可行使总监理工程师部分职责和权力。
2)水暖、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兼职上述区域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水暖、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但不得超过2个项目。
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4)投标人监理部人员无论有无在建,投标人均须作出承诺。如监理部人员在上述区域内有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投标人在承诺中要注明本次投标所涉及到的监理人员及在建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起止时间、业主单位等。
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监理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
8、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将视为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 2023 年 10月  09 日 00:00 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 00:00 。
 
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 :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459-8971033
 
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
 
九、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0459-6670766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中科创业园A座
联 系 人:崔女士
电    话:0459-8973933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建设大厦    
电    话:0459-6298779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