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洗涤工厂(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选公告
宜宾港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招选人”),为切实做好中央洗涤工厂(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选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参选人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央洗涤工厂(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简介: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智能终端产业园B区19号厂房。项目采购的所有设备数量、尺寸及相关性能需满足招选清单(详见附件)中的要求,同时完成所有设备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达到交付招选人直接开业使用条件。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采购内容:招选清单(详见附件);
(五)工期要求:50个日历天,并通过项目验收;
(六)联合体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项目限价:人民币4813100.00元(不含税)。
二、招选文件公告及获取
(一)公告时间:2022 年8月4日10:00至 2022 年8月1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二)获取时间: 2022 年8月4日10:00至 2022 年8月10日17:00。
(三)获取方式:参选人应于2022 年8月4日至 2022 年8月10日每日10: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科创B座港荣大厦6楼宜宾港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合约部获取招选文件,获取招选文件时需提供: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多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获取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科创B座港荣大厦6楼宜宾港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合约部。
工本费:200.00元(以现金形式现场缴纳)
本项目不接受邮递获取招选文件,未获取招选文件的参选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参选。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选人的经营范围须具备洗涤机械、洗衣专用类设备制造或销售;
7.参选人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洗涤设备采购类、制造类别安装项目, 参选人应提供合同和履约完成证明(1.支付凭证;2.验收资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必须在 2022 年8月 17日上午 10:00前送达招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招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三)本次招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四、参选保证金的交纳
(一)参选保证金:¥ 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二)参选保证金交纳时间及交纳方式:参选人应在2022 年 8月16 日15:00前,及时将参选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并打印出《保证金交纳回执》。
开户单位:宜宾港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开户账号:1061300000705316。
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默认转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银行保函的,在收到银行保函和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回。
其他参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在中选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回。
有下列情况的,参选保证金将被没收,不予退还:
(1)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由于中选人原因未按本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的;
(2)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选结果的;
(3)自动放弃中选。
五、相关事宜
(一)开选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科创B座港荣大厦6楼会议室。
(二)履约保证金
金额:中选金额的10%。
交款时间与方式:合同签订前,收到中选通知后1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方式存入招选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为现金或银行保函。
六、信息发布
本招选公告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路阳光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宜宾港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区国兴大道沙坪路9号科创B座港荣大厦6楼 |
邮 编: |
644000 |
联 系 人: |
万定江 |
电 话: |
17628140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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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央洗涤厂(一期)设备招选清单
2、厂房相关图纸
宜宾港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2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