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德昌县和平水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德昌县和平水库工程环保自主验收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43.6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zb20230801号
预算金额43.64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涛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宏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倪女士0834-289093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CZB20230801号(招标文件编号:HCZB20230801号)
二、项目名称:德昌县和平水库工程环保自主验收咨询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弘景天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路333号4栋成华万科文创大厦20层05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43.648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弘景天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德昌县和平水库工程环保自主验收咨询技术服务项目      (1)检查项目环保措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如存在问题,需制定整改措施,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整改;
(2)检查本项目有无重大变动,如有重大变动,需及时提醒采购人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变更工作;
(3)指导监理、监测单位工作,督促监理、监测单位按验收要求整编成果文件,并对成果文件进行复核;
(4)编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
(5)协助项目业主成立竣工环保验收组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对竣工工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备案。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实施所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如有修改或新颁,除国家、生态环境部及水利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外,其他新颁标准或规范是否采用应由采购人决定,供应商应监督工程承建单位按采购人的决定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除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有关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备案之日止。      (1)编制成果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并执行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等;验收工作必须科学、客观、公正。
(2)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等相关技术规定、技术标准和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雷齐蓉、伍虹、肖劲松(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计入磋商报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昌县和平水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德昌县清泉西街35号        
联系方式:黄涛 联系电话:13980282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宏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410号碧海蓝天商业楼四楼(火把广场对面)            
联系方式:倪女士 联系电话:0834-2890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女士
电 话:  19960237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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