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2023年县乡道公路灾后整治工程(变更部分)
答 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涪陵区2023年县乡道公路灾后整治工程(变更部分)”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为准,本答疑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内容如下:
质疑1:招标文件“3.5 资格审查资料”部分的内容与前附表的要求都不一致,前后不呼应,请问以哪里为准呢?
答: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质疑2:”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网页截图。
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 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其中,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有要求,还应附其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以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缴费明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 ”(如有)应按前附表规定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 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 (如有) )应按前附表规定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这后面的要求和前附表的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要求为准呢?
答: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质疑3: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提问一: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目前市场上开具纸质的投标保函有:重庆交通融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不动产融资担保)都有点遐思 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提问二:以上五家(宏耀担保、双业担保、交通担保、涪商担保、不动产担保)或其他家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格式要求是本人手写签名)请问“盖法人签字章”不是手写签名的投标保函是合格有效?是否满足形式评审合不合格?非法人亲笔签署是否有效?请问是不是只有开银行保函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问三:按重庆市金融管理局以及各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地南川区)、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地永川区)、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地涪陵区)”三家融资担保公司作为重庆市区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不能开展区级以外的担保业务,只能服务本区内的企业客户,重庆宏耀融资担保和重庆涪商融资担保和重庆双业融资担保开展区级以外的担保业务是违规的,作为注册地区外的企业申请这三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参加投标,保函是否符合?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金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50010220241031001130101].CQCF
工程量清单及限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