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耒发改备案2023221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湖南华中钰锔储煤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人湖南华中钰锔煤业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华中钰锔储煤基地建设项目EP总承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批文名称及编号耒发改备案2023221号,项目业主为 湖南华中钰锔煤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华中钰锔储煤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耒阳市哲桥镇哲桥居委会6组;
1.2.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建设年储煤能力100Mt的储煤基地,总占地面积约630亩,其中物流仓储用地470亩,煤炭交易中心(商服用地)用地160亩。
一期用地227亩,其中,物流仓储89.3亩,煤炭交易中心(商服用地)1377亩,主要建设煤炭储备车间、交易中心32073平方米,综合用房2520平方米,员工宿舍及食堂3941平方米;
二期用地403亩,主要建设煤炭储备车间及火车、汽车来煤的受煤设施、储煤、配煤、筛分、洗选、装车、输送、检化验等生产设施,并完成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建成后,煤炭年静态储备能力1.00Mt,煤炭年周转能力8.00Mt。
1.3 工期要求:
1.3.1 设计工期 :在签订合同后 2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
1.3.2 施工工期 :36个月(自项目签订合同,并具备开工条件起计算);
1.4招标范围: 中标人 按照合同约定对湖南华中钰锔储煤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1.4.1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湖南华中钰锔储煤基地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服务。
包含但不限于总图调整优化设计,设计深度要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
1.4.2 采购与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湖南华中钰锔储煤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各阶段配合发包人办理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
工程施工(项目建设火车和汽车来煤的受煤设施、储煤、配煤、筛分、装车、输送、转运、检化验等主要生产设施,供配电、给排水、环保、消防等生产辅助设施,以及办公、食堂、倒班宿舍等配套设施。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试运行;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
1.5 质量要求:
1.5.1 设计质量: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6 年版),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工程交付要求。
1.5.2采购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工程交付要求,所采购的产品(包括设备)须达到出厂检验合格、检验检测合格、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5.3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国家、建筑行业、地方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80号令执行。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施工资质。
具体要求如下: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8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 获取
投标人可于2023年7 月14 日至 2023年 7 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携带①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 1145 2078
邮 箱:zhzb77@126.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