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温潮减河工程(顺义区)征地拆迁项目-地上物拆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超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健010-6940600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温潮减河工程(顺义区)征地拆迁项目-地上物拆除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0-1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32****200010593-XM001

项目名称:温潮减河工程(顺义区)征地拆迁项目-地上物拆除服务

预算金额:1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77.91569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地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第一包

温潮减河工程(顺义区)征地拆迁项目-地上物拆除服务

1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

包括指定区域内树木的清点、标记及协助办理伐移手续的办理;树木的砍伐、移栽养护、部分围墙、构筑物等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同时包括垃圾清理运输,清运装车、降尘、环保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

合同履行期限:伐移期限至10月底、养护期1年(最终以该项目采购人需求完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9-19 至 2023-09-25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方式:

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0-1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电梯厅二层第1开标室(具体标室号开标当天见一层大屏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2.8开标要求:

1)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委派一名被授权人代表进入开标现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前单独提交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同时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明,准时到现场参加开标。

3.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4.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5.评分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平台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头二营村        

联系方式:王超,89426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80号            

联系方式:马健,010-69406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健

电 话:  010-6940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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