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景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溪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现就兰溪市交通治超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文化宣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jp-lxsjtysj2024091300041
项目名称:兰溪市交通治超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文化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85515
最高限价(元):285515
采购需求:兰溪市交通治超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文化宣传项目,主要内容:执法队本部、城西中队、治超中队、港航中队的宣传栏,背景字,铝合金铸造警徽,文化墙等,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þ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09月23日14时30分00秒前;每天上午 0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兰溪市兰江街道九如街150号;
方式:邮件或现场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均应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发送至1687413300@qq.com邮箱,纸质报名资料邮寄至金华景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档备用。
售价(元):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兰溪市兰江街道九如街150号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3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兰溪市兰江街道九如街150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快递或现场递交。所有响应文件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快递或送至:兰溪市兰江街道九如街150号。
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快递提交或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人)不要求出席开标现场会议,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投标供应商如果不出席开标现场会议,请及时添加工作人员钉钉号(钉钉号:jhjp001)开标相关事项将在钉钉群进行沟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兰溪市体育场路4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58939996
质疑联系人:叶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967908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景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街139号4幢606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浩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1293312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275376
3.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兰溪市体育场路45号
联系人:卢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8130947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