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FWHTHLJGCYC2312030020231294930
二、合同名称:车辆更换轮胎。修理等费用
三、项目编号:4f2111298a8d46daaaecafd8c45412a7
四、项目名称:车辆更换轮胎。修理等费用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呼玛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呼玛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中共呼玛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呼玛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方式:13845710699
供应商(乙方):呼玛县远昊汽车养护中心
地址:原党校院内,长征街144号.
联系方式:188457310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车辆更换轮胎等费用 | 1(份) | 21695.00 | 21695.00 |
合同金额: 21695.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壹仟陆佰玖拾伍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车辆更换轮胎等费用 | 1(份) | 21695.00 | 21695.00 |
合同金额: 21695.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壹仟陆佰玖拾伍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3年05月29日
九、验收组成员:严继明
十、验收意见:同意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中共呼玛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呼玛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0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