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乙方:广州恒久远家具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2]FJGC[GK]2020005的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学生单人课桌椅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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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60301 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 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 恒联 | 4000 | 293 | 1172000 | 国内 | 桌:600×400×640-760 mm(每30mm 为 1 档)椅:380×400×340-440mm(每20mm 为 1 档)JY-ZY-001 | 3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柒万贰仟元整(¥1172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指定学校;
4.3交付条件: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付合同款。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单人课桌椅 1.1 桌:600×400×640-760 mm(每 30mm 为 1 档) 1.2 椅:380×400×340-440mm(每 20mm 为 1 档) 1.3★坐板:375mm ×400mm 1.4★背板:460mm × 285mm 5.2用料说明: 2.1 钢件:桌脚用椭圆钢管 20×60×1.5mm; 2.2 桌子柱采用椭圆钢管 30×60×1.2mm,20×50×1.2mm, 2.3 桌面下 U 框方钢管 20*20*1.2mm; 2.4 桌架 U 型连接杆 2 支圆钢管 32×1.2mm;1 支方管 25×25×1.2mm; 2.5 椅脚用椭圆钢管 20×60×1.5mm; 2.6 椅背管采用椭圆钢管 20×40×1.4mm; 2.7 椅柱采用 椭圆钢管 30×60×1.2mm,20×50×1.2mm, 2.8 椅架连接杆 1 支椭圆钢管 20×40×1.2mm。 2.9 椅座框采用椭圆管 15×30×1.4mm, 2.10 全部钢管都用液压一次抽芯成型,富有流线感,桌两边各有两个 4mm 铁线冲压成型挂钩。钢管焊接处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接工艺,焊接表面波纹均匀,焊接处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咬边和飞溅,无脱焊、虚焊和焊空的现象。各钢件经除锈、酸洗、磷化等工序,经防锈处理,外层采用聚酯环氧粉末采用静电喷塑,颜色与桌面色板色彩搭配协调美观。表面光亮平整、无颗粒渣点、颜色均匀; ▲2.115%>附着性百格测试涂层脱落面积。 2.12 铁盒:采用 130mm 高.厚 0.7mm 优质冷轧钢板一次性成开型拉伸斗。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整体成形式课桌抽屉,包括抽屉主体和安装在其上边沿的安装支架,抽屉主体的底板、侧板和后挡板为一块整板拉伸翻折而成,在侧板和后挡板上设置的 W 型网状分布的孔可以使得抽屉的通气性更好,抽屉内的光线也更好,便于使用者在抽屉内查找物品。 ▲2.13、桌面板:600×400mm 用欧 E1 级纤维板贴双面三聚氰胺面厚 25mm,注塑封边。 注塑一次成型封边,带笔槽笔槽椭圆型尺寸 170×17×10mm,PP 注塑永久牢固,面板上底部全包高面板,流线美观;注塑包高高处为 28mm(注塑桌面上高 1 mm, 注塑桌面下高 2 mm)注塑宽 18 mm,注塑边弧型,单边桌面底至桌面上弧-5 mm(防止学生嬉闹碰伤)。 ▲2.14 椅坐背板:选优等 PP 材料,用吹塑模具中空吹塑一次成型,表面有防滑功能,椅坐板带有透气孔,造型符合人体工程学,坐靠舒适。坐板375mm ×400mm 重量 1030 克,背板 460mm ×285mm 重量 900 克。背板上有 2 凹槽 55*40*25mm (±5mm)方便挂背包,要有扶手口,易于搬动。 桌椅配件脚套使用增强塑料,耐寒耐磨,经久耐用,脚套可调节。 ▲2.15 椅子隐藏结构:铁座框前钻 2 个直径 10mm定位孔,孔距 112mm,座框后与靠背管连接处两边各焊直径 8mm×30mm 铁销钉外露 15mm,pp 吹塑坐板 L 槽与座框上部接触面 13mm,PP 座板前有 2 个直径 9mm*4mm 孔距 112mm 实心塑料棒凸出与座框架孔连接吻合,坐板后钻 2 个直径 8mm 孔与座框 架后铁销钉吻合。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我司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1.2出厂检验:我司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 定的供货地点。 6.1.3 到货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我司和采购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我司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 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6.1.4 最终验收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 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我司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司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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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0 | 中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设备,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和用户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两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90%。 | |
2 | 10 | 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全部货款1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竣工。
10、违约责任
10.1 因我司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我司违约,我司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 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我司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 因我司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我司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详见投标文件。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方所在地。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 乙方: | 广州恒久远家具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50号 | 住所: |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中和商贸城 119 号 102 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何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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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0596-2026365 |
联系方法: | 13729757644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永平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602097919200270983 |
签订地点:漳州市芗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