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方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选聘公告东方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选聘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方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选聘公告
本项目东方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服务项目,选聘人为东方市生态环境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本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项目
二、项目内容
1.调查监测机制
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丰富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类型,合理界定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权责归属,依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等。
2.建立自然资源信息数据库。
精准识别海南供给服务类、调节服务类和文化服务类特色生态产品,依托海南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在查清全市自然资源的现状及其变化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全市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摸清本地生态产品数量分布、质量等级、功能特点、权益归属、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等,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
3.核算及应用机制
收集《海南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及东方市有关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等资料,建立统计报表制度,完善本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
4.增值机制
收集东方市特色农产品以及本地优势品种等资料,探索从空间布局、产业模式、种养方式、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方面协同发力,系统建设农业农村生态文明。以及收集生态旅游资源、生物基因资源、以及特色食品加工、生物制药等资料,挖掘生态价值,将生态环境资源转化为特色产业优势。
5.初步调查
通过收集东方市滨海旅游度假项目等资料,推进近海低碳生态休闲游,引导滨海观光向滨海度假、滨海康养发展,探索发展远海观光游。以及收集水产养殖产业园等资料,探索建设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的现代化海洋牧场。
收集本地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资料,筛选出优势产业,并将其做优做强。
收集本地古村落、古建筑、古遗址等资源,形成产业目录清单,实施文化赋能,打造一批亮点项目。
收集本地清洁能源产业,形成产业目录清单,鼓励发展新能源等生态环保产业。
6.市场交易机制
(1)收集本地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开展生态产品公用品牌与追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充分利用数字化,实现生态产品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查。
(2)收集本地生态资产交易等资料,将具备条件的的生态资产交易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收集本地核心碳汇产品,试点开展碳汇项目开发、减排量核证和市场交易,探索多层次、多渠道的碳汇交易模式,通过碳普惠机制引导企业和个人以自愿购买碳汇实现碳中和,弘扬绿色低碳生产生活理念。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参选单位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参选单位,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事故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选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参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起止日期: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递交资料地点:东方市生态环境局(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40号)。
五、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参选单位应提交的材料:(1)资格要求所有内容(复印件盖单位公章)(2)实施方案、企业简介等(盖单位公章)(3)报价函(盖单位公章)。
注:(一)以上材料应胶装成册,加密封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二)报名资料须一次性提交齐全,缺件不予受理;(三)报名资料须真实可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比选资格。(四)报名材料一正两副,正本为原件,副本为复印件。
六、控制价及评选方式
1.控制价:15万元内,超出控制价,将不具有参选资格。
2.对所有参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单位根据资质、业绩等综合评比择优选取1家技术服务单位,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3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咨询单位签订合同。(备注:如本次参选单位不足3家也不影响选聘工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选聘人
(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0898-25580306)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05月13日
本项目东方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服务项目,选聘人为东方市生态环境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本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项目
二、项目内容
1.调查监测机制
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丰富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类型,合理界定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权责归属,依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等。
2.建立自然资源信息数据库。
精准识别海南供给服务类、调节服务类和文化服务类特色生态产品,依托海南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在查清全市自然资源的现状及其变化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全市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摸清本地生态产品数量分布、质量等级、功能特点、权益归属、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等,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
3.核算及应用机制
收集《海南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及东方市有关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等资料,建立统计报表制度,完善本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
4.增值机制
收集东方市特色农产品以及本地优势品种等资料,探索从空间布局、产业模式、种养方式、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方面协同发力,系统建设农业农村生态文明。以及收集生态旅游资源、生物基因资源、以及特色食品加工、生物制药等资料,挖掘生态价值,将生态环境资源转化为特色产业优势。
5.初步调查
通过收集东方市滨海旅游度假项目等资料,推进近海低碳生态休闲游,引导滨海观光向滨海度假、滨海康养发展,探索发展远海观光游。以及收集水产养殖产业园等资料,探索建设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的现代化海洋牧场。
收集本地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资料,筛选出优势产业,并将其做优做强。
收集本地古村落、古建筑、古遗址等资源,形成产业目录清单,实施文化赋能,打造一批亮点项目。
收集本地清洁能源产业,形成产业目录清单,鼓励发展新能源等生态环保产业。
6.市场交易机制
(1)收集本地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开展生态产品公用品牌与追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充分利用数字化,实现生态产品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查。
(2)收集本地生态资产交易等资料,将具备条件的的生态资产交易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收集本地核心碳汇产品,试点开展碳汇项目开发、减排量核证和市场交易,探索多层次、多渠道的碳汇交易模式,通过碳普惠机制引导企业和个人以自愿购买碳汇实现碳中和,弘扬绿色低碳生产生活理念。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参选单位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参选单位,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事故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选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参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起止日期: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递交资料地点:东方市生态环境局(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40号)。
五、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参选单位应提交的材料:(1)资格要求所有内容(复印件盖单位公章)(2)实施方案、企业简介等(盖单位公章)(3)报价函(盖单位公章)。
注:(一)以上材料应胶装成册,加密封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二)报名资料须一次性提交齐全,缺件不予受理;(三)报名资料须真实可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比选资格。(四)报名材料一正两副,正本为原件,副本为复印件。
六、控制价及评选方式
1.控制价:15万元内,超出控制价,将不具有参选资格。
2.对所有参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单位根据资质、业绩等综合评比择优选取1家技术服务单位,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3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咨询单位签订合同。(备注:如本次参选单位不足3家也不影响选聘工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选聘人
(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0898-25580306)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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