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二)(1包)二次
金额
6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cy-20220609
预算金额6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麟1819792127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6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022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二)(1包)二次

发布时间:2023-01-12 11: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二)(1包)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二)(1包)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6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20220609

项目名称:2022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二)(1包)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40000

最高限价(元):6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2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二)(1包)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血液细胞计数分析仪2台;2、医用冰箱(2-8℃)1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国产30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医疗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证》(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1日至2023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6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6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A座9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

址:伊宁市斯大林街92号

联系方式:0999-8020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A座903室

联系方式:18197921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麟

话:1819792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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