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皖E0-15-2021-0072 |
项目名称 |
皖〔2020〕第0048033号地块废弃建筑拆除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安徽新都建设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马鞍山市江东大道与葛羊路交叉口西北角 |
建设规模 |
该项目为安徽新都建设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拟处置的位于马鞍山葛羊路与江东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皖〔2020〕第0048033号地块废弃建筑拆除工程,共1栋3层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为约43099.43㎡。详见附件《皖〔2020〕第0048033号地块废弃建筑物拆除项目残余价值评估报告》(皖建工[2021]房估字第 340100-0647号) 。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须在收到开工令后8日内完成3层所有主体的框架机械拆除、破碎,在拆除、破碎完成后22日内完成场地清理和平整) 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3 月20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1年4月18日 |
招标范围 |
完成附件《皖〔2020〕第0048033号地块废弃建筑物拆除项目残余价值评估报告》(皖建工[2021]房估字第 340100-0647号)中的项目拆除、场地清理(包括青苗铲除、临时建筑物等)和场地保护等工作。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残余价值(人民币) |
本项目的残余价值为 554905.00 元。 注:招标人委托评估事务所编制的安徽新都建设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拟处置的位于马鞍山葛羊路与江东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皖〔2020〕第0048033号地块废弃建筑,本项目残余价值为554905.00 元,残余价值仅供投标单位报价时参考。具体详见附件:《皖〔2020〕第0048033号地块废弃建筑物拆除项目残余价值评估报告》(皖建工[2021]房估字第 340100-0647号)。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 / 。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9、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10、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获取招标文件。 |
资料下载 |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2日17时30分,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登记通过后点击“我要投标”,然后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提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
投标文件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 15日9 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 4 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开 标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 4 开标室。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湖东路支行 账 号:34050165860800000613-191515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 号:179751057297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账 号:1306021338000376678 |
特别提示1 |
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单独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开标地点(若法定代表人到指定开标地点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
特别提示3 |
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项目经理到岗履约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格式。 |
特别提示4 |
一、投标人拟派代表前往本项目开标现场的,应根据马鞍山市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要求,充分考虑开标当日之前所需办理的有关工作,如核酸检测报告、隔离观察等。否则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无法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投标人仅能委派1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到场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手机上下载“皖事通”APP,并完成相关实名制注册。开标当日,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并自行考虑投标现场所在地(安徽省马鞍山市汇通大厦)疫情防控期间对入场人员身体健康检测的时间要求,做好提前到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自行承担。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新都建设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葛羊路800号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周庆红 电 话:0555-2110697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业务一部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丁刚 电 话:0555-5200696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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