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院本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意向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院本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的“院本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的“院本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参 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间 | 备注 |
1 | 院本部车辆定点维修采购 | 提供院本部170余台(型号:型号:轿车、旅行车、大客车等乘坐车辆和大中型货车以及相同底盘的通用特种车辆等)装备车辆的维修、日常保养、定期维护、车辆救援、配件、装饰等服务。 | 修理厂应具备: 1.有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和一类维修资质; 2.生产和维修车间需同时配备大车修理工位不少于1个,小车修理工位不少于6个。 3.停车场面积600平方米以上; 4.修理厂在北京有固定经营业务场所(固定经营场所距北京市海淀区厢红旗东门外1号15公里以内),可以自由或租赁,租赁合同至少2年以上。 5.修理厂应具备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以上汽修工8名以上。 6.确保新配备的红旗车辆在行驶5年或12万公里以上时,仍能享受终生质保。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年 | 2023年8月 | 公开招标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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