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济南市钢城区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及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支护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TD2024-02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济南市钢城区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及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支护工程[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济南】【信息时间:2024-09-27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济南市钢城区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及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支护工程[更正公告] | SDTD2024-029 | ||
2024-09-27 | 2024-10-08 |
原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 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变更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 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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