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40605-000003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滨电2024-2025年度浙能滨电卸船机运行服务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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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输煤系统运行配合服务 | 1 | 项 | 6% | 2024-10-30 |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招标方一期、二期码头10台卸船机(机务、电气、热工设备及辅助设备)的运行服务工作,要求根据招标方的煤场储煤和水路运煤量的需要,切实做好运行工作,确保码头卸船机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承包单位的更换,将导致新进员工出现熟悉设备、熟悉流程、熟悉操作配合等磨合过程,势必造成相应的管理困难和安全隐患,不利于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卸煤系统的安全和稳定可靠生产。杭州章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已连续两年中标本公司的卸船机运行服务合同,期间均能满足合同和技术协议约定的工程质量、环保和安全要求,均能较好地完成卸船机运行服务工作和燃料部布置的其他工作,均能和燃料部默契配合完成日常和临时性的接卸煤工作。本项目采购符合集团《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ZD/ZN211002-2023)中单一来源采购条款中第四十条(九)“合同续签理由充分,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采购数量和合同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的数量和金额(如超过应随续签申请报告提供价格合理性分析材料),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 2 次,合计时间(含初次采购)最长不超过 5 年”。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杭州章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向往街1008号12幢801-1室
八、公示有效期: 2024-06-21 至2024-06-24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陈工 | 电话: 18367567975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