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舒城县】【乡镇发包公告】舒城县干汊河镇2023年度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正安村古墩堰清淤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金额
43.5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wlzb-2023107
预算金额43.55万元
招标公司舒城县干汊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站长139561211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包公告 | ||||||
项目编号 | HSWLZB-2023107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25日 | |||||
一、发包条件 | ||||||
舒城县干汊河镇2023年度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正安村古墩堰清淤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舒城县招标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舒公管〔2023〕1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
1、工程名称 | 舒城县干汊河镇2023年度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正安村古墩堰清淤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2、发包人 | 舒城县干汊河镇人民政府 | |||||
3、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4、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干汊河镇境内 | |||||
5、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舒移中心【2023】89号 | |||||
6、项目规模 | 舒城县干汊河镇2023年度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正安村古墩堰清淤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舒城干汊河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古墩堰清淤、闸门渗漏、启闭机台拆除修复、水闸下游消力池、新建波形护栏、堰上渠道硬化、堰下渠道清淤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控制价为435533.20元。 | |||||
7、计期工期 | 60个日历天 | |||||
8、发包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 | |||||
9、发包方式 | 固定价随机摇号 | |||||
10、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三、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 ||||||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限制性承包处罚。 | |||||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 | |||||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
四、项目发包会时间、地点及发包文件获取 | ||||||
1、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
2、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 2023年8月29日下午3时00分 舒城县干汊河镇党群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 |||||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预承包人携带业主推荐函、报名资料到宏宝莱公司办公楼606室(舒城县城关镇龙潭北路)办公室获取发包文件,未获取发包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承包资格。 | |||||
五、联系方式 | ||||||
发包人 | 舒城县干汊河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舒城县干汊河镇境内 | 地 址 | 宏宝莱公司办公楼606室(舒城县城关镇龙潭北路) | |||
联系人 | 李站长 | 联系人 | 束工 | |||
电 话 | 18110687626 | 电 话 | 13956121119 | |||
六、备注 | ||||||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参加发包会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 2.预承包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获取发包文件:业主发出的邀请函、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二代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书(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B证。以上资料需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本工程承包保证金8000.00元,以现金形式由预承包人现场提交,在发包会现场点验,逾期将视为不响应发包文件而被拒绝承包。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承包价2%,预承包人在发包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须在合同签订前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账户,逾期未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足额汇入,视作自动放弃承包资格。对故意放弃承包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5.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人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6.预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参加发包会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 (格式附后)原件,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视作未实质性响应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
七、公告发布媒体 |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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