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1.1本次招标的内容是新冠试剂等医用耗材,详见附件1《台州市中医院2022年新冠试剂等医用耗材招标目录》,合同期限暂定一年。
二、招标须知:
2.1投标方必须是具备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台州地区配送资格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产品是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的中标产品(非浙江省采购中心招标目录内产品除外)。
2.2投标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代理授权书、质保协议书、承诺书(廉洁承诺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有效证件,所有证件加盖公司红章有效。
2.3此次招标,共四个标段,“序号”是识别材料的编号,在招标目录中不得随意更改序号。如招标目录的“采样管/病毒保存液”为“序号1”,就是以“序号1”作为该产品的标识。投标产品信息请在招标目录的投标产品信息栏中(表格空白处)填写,不要改动招标目录原有内容和序号。
2.4特殊说明:新冠核酸提取试剂、新冠核酸扩增试剂必须是省平台中标产品,投标价格不得高于省平台阳光平均供货价。投标其他材料的厂商,请准备投标产品的样品1-2份,请在样品的外包装上醒目注明投标公司的名称和投标序号。
2.5投标方看到招标公告或接到招标邀请后,请及时报名参与投标。
2.6投标方于2022年04月20日上午下班(12:00)前递交招标文件,电子邮件发送到耗材采购邮箱986792593@qq.com,纸质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
三、评标方式:
3.1本次院内招标的方式:1、首轮,医院组织招标小组对此次投标的产品,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等标准进行遴选。2、第二轮,组织首轮遴选出的公司进行二次询价。(根据疫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询价)3、第二轮询价(详见附件2《台州市中医院2022年医用耗材二次询价承诺书》根据招标对投标方第一轮询价中存在的问题修正后再次询价。
3.2招标方对投标竞争不充分的产品有权进行询价,中标公布时间相应延迟。
3.3招标方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不解释中标原因及结果。
3.4决标后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通过。
四、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耗材货款,如有另外约定,按照约定执行。
五、招标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另行通知(视疫情再定)
招标联系人:洪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688825740、057688825631
附件: 1、台州市中医院2022年消新冠核酸试剂招标目录.xls 2、台州市中医院2022年医用耗材二次报价承诺书.xlsx 3、售后服务及质保协议.doc 4、廉洁购销协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