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园区周边及历史遗留照明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56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69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园区周边及历史遗留照明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改造提升管委会园区周边及鲘门镇部分区域照明设施,共19条路段全长约18.86公里,针对“有杆无灯、有灯无线、有线无电”等状况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内容包括:新装121盏150W LED灯具、72盏45W LED灯具、14盏250W LED灯具、55套8米双臂电力路灯、2套6米太阳能路灯,315kVA欧式箱变2台,铺设照明电缆YJLV-5*35mm²9775米、照明电缆YJLV-5*16mm²8444米、高压电缆ZRC-YJV22-8.7/15kV-3*120mm²1350米、高压电缆ZRC-YJV22-8.7/15kV-3*70mm²2450米。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前期咨询、全过程造价咨询、监理、设计、采购、施工等完成本项目包含的所有工作。项目总投资匡算为569万元。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在管委会园区周边及鲘门镇片区新建配电设施、电缆、路灯,更换局部灯具。项目设计需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项目范围内现有路灯及原电缆埋线、周边供电系统情况,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就地取材、修旧如旧、严格按照相关建设要求和标准开展服务工作。
2.服务要求:按甲方要求,开展编制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等文件。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规定,并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做到文件清晰整齐、数据详实可靠,签字及盖章符合要求。
3.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编制及支撑性专题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按照实际合同签订的服务期限完成。
2.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设计单位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相关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1月7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13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 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文贞楼1栋
项目联系人:袁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420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XXX服务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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