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海】关于进一步优化乌海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关系核验流程的通知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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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医用耗材(药品)配送(生产)企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缩短审核流程、提高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时效,现就优化委托配送关系核验流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只要在系统内建立配送关系,就视为双方已达成委托配送,双方须自觉履行配送义务和承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通过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建立(解除)的乌海地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关系,将不再收取药品耗材委托(解除)配送协议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二、配送企业与生产企业在招采子系统中建立委托配送关系后,我中心将在三到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关系审核确认工作,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可通过招采子系统自行查看配送关系核验结果。
三、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需及时解除在招采子系统中的无效关联,要严格管理本企业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用户名密码,指定专人负责操作,由于用户名密码泄露出现问题由企业自行承担。
乌海市医疗保障药品耗材采购中心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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