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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家村农民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D(2022)138GC-01/0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郭家村农民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宝鸡新城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位于宝鸡高新区,北至连霍高速出口、东至老宝钛路、西至规划路、
南至规划路,总建筑面积 26649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16930.00㎡;地下总建筑面
积 49560.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安置住宅、商业、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及物业服务用房等,其中本项目第一批次建设内容包括一标段拟建 4栋
住宅楼、1栋商业房,拟建面积约 78000㎡;二标段拟建 4栋住宅楼、2栋商业房及 1栋幼
儿园,拟建面积约 71000㎡。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第一批次各标段以上建设内容范围内的
设计、施工、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郭家村农民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批一标段;
(002)郭家村农民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批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郭家村农民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批一标段)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
2.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类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设计类信息在陕西省
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二)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一项类似
项目设计业绩及一项类似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
(三)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
状态;
(四)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委派的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2.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上人员均必须为投标人单位的正式人员;
(五)信誉要求:近三年履约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中企业法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
负责人无贪污贿赂罪案由查询记录;
(六)其他要求:
1.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
标段投标;
(002郭家村农民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批二标段)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同(001郭家村农民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一
批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年 09月 28日 09时 00分到 2022年 10月 02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 2022年 9月 28日到 2022年 10月 02日,
每日上午 9时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登录宝
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按规定上传相
关资料,进行线上报名,由经办人携带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购买时,只
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 1~2
项证明材料、受托人身份证、线上报名成功截图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在宝鸡
市宝虢路 80号鹏博财富中心 6号楼 1302号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后,最终以现场提交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及交易平台报名同时成功为准。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
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联合体协议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还,其他资料复印件留
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10月 18日 09时 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 8号海棠风尚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纸质文件递交,并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电子版招标
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 10月 18日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 8号海棠风尚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
七、其他
(一)本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sntba.com)、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现代保健报》发布。
(二)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鉴于疫情防控要求,请各投标人代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认真配合现场的防疫检查,自觉配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接受体温测量及资料外包
装消毒处理,防疫措施按照宝鸡市最新疫情防疫政策执行。
(四)本项目的两个标段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投
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及附件(后附联合体协议书及附件,该
协议为参照模板,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相应条款),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
合体投标的,其成员不得再单独或组成别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甲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乙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方; (乙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有)、投标文件、招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如有)、
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定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
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5、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
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所有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及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
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各方和业主签定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
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收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
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的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分工原则: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
建设项目管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负责协调联合体内部事宜。联合体各成员负责
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各项工作。
(5)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①甲公司权利义务:
②乙公司权利义务: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按各自承担
的工作量分摊,自行协商。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
将协议书送交业主。
7、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书一式四份,送业主一份,获取招标文件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
附件:授权书(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
工作,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确认)
甲公司名称:(全称)(盖章) 乙公司名称: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及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新城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蟠龙路北段 28号宝鸡国际中心 18层
联 系 人:王部长
电 话:0917-3871056转 80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市宝虢路 80号鹏博财富中心 6号楼 1302号
联 系 人: 胡建徽 罗玲娟
电 话: 18991761158 3366779
电子邮件: sxzd200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