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宁乡市标注恢复属性图斑恢复耕地技术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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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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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宁乡市耕地保护任务清单中“恢复类”地类恢复耕地管理,加快补齐上轮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缺口,确保补充耕地指标入库,进一步规范宁乡市耕地进出平衡管理,提高补充耕地质量,确保已补充耕地可长期稳定利用。为此,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标注恢复属性图斑恢复耕地工作。本次采购的目的,是选择一家技术全面、力量雄厚、服务到位的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在宁乡市自然资源局的统一部署安排组织下,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宁乡市标注恢复属性图斑整改任务技术服务项目相关服务工作。
二、相关标准:
主要包括前期准备、数据收集、底图制作、数据内业处理、调查图斑上传及下发、外业调查举证、系统填报等工作,并配合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完成省、市两级验收等工作。
三、技术规格:
相关技术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60日历天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本项目由采购人负责调度安排和全程指导,供应商必须完全服从,同时必须保证项目工作成果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2、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测绘行业标准及规范开展实施项目工作,并保证项目的质量管理和成果管理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要求。
3、拟派项目团队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必须具备测绘类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需提供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和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本项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提交项目工作成果,供应商所交付的成果归采购方所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完毕后产生的所有数据及成果,供应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保密协议,遵守保密承诺,切实做好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完成项目相关的方案编辑、人员配备、技术服务、管理费用、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须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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