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JHX2021103
二、项目名称: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基本建设专用账户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 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06-1512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 | / | / | / | / | / | /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 | / | / | / | / | / |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基本建设专用账户招标项目 | 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基本建设专用账户招标项目 | 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1家银行作为本中心基本建设专用账户银行。 | 详见招标文件 | 3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欧阳泉、苗会永、张边江、傅东栋、周文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包干价16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国家高新区自然整治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 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7909802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675号新天地东区9号楼1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程雨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68450302
质疑联系人:缪百乐
质疑联系方式:187582378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2021年05月31日2021年06月21日1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