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66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3209240001000004
预算金额6600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昌兵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守如0515-8234100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0]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L3209240001000004 | 项目名称 | 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 | |||||||||||||||||||||||||||||||||||||||||
标段编号 | L3209240001000004003001 | 标段名称 | 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部分设备及工艺管线”工程施工 | |||||||||||||||||||||||||||||||||||||||||
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部分设备及工艺管线”工程施工 招标(二次)公告 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实施的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经射阳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射行审投资备〔2023〕10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中的部分设备及工艺管线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概况(1)招 标 人: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3)标段名称: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部分设备及工艺管线”工程施工。(4)建设地点:射阳县临海镇(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区内)。(5)项目规模: 本项目新建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52554.6平方米,购置75T/h锅炉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上料系统等设备共4台(套),水处理系统1台(套),使用生物质燃料,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供蒸汽150万吨的生产能力。(6)本次招标工程范围与工程内容:除项目全部土建工程施工(不含本标段设备基础。本标段设备基础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3×75t/h锅炉(及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以外的“设备及工艺管线”,预留第4台75t/h锅炉及相关设备工艺管线通道。具体招标工程范围与工程内容应结合“工艺流程施工图及工艺分界、平行发包分界点说明、品牌推荐表、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书以及下列相关表述”理解,相互补充。并满足4x75t/h(三用一备)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配套的部分设备及工艺管线。1)化水设备及管线、化验设备:取水口(含取水口、取水泵、埋地管道、进出线电缆、控制信号线、监控设备及信号上传至DCS系统等)至化水车间室内外全部设备及管线(除变送器至主厂房之间的管线,不含变送器)、磷酸盐加药装置、汽水自动取样冷却恒温装置、在线检测装置、燃料及水化验设备以及工业水池至化水车间连接管线设备等。2)原水预处理装置:缓冲池、污泥池、网格反应沉淀、D型滤池内外管线及设备,加药脱水、反洗设备管线及滤池出水至工业消防水池等设备、管线。 3)综合水泵房、工业及消防水池:综合水泵房、工业及消防水池全部设备及至各用水点管线(不含消防设备及室内外消防管道)。4)燃料输送设备及管线:秸秆半露天堆料棚内料坑设备、除尘设备、输送栈桥内设备及料仓前所有输送和卸料设备及管线(含照明、检修箱、给排水设施)。5)机务设备及管线:采暖换热器装置、油点火系统(燃油储罐、点火油泵及油泵房至锅炉点火器的管线)、中低压分汽缸及配套管线、循环冷却水系统、工业水系统、污水收集系统、蒸汽管道、空压机房内所有设备及管线、空压机房至全厂各用气点(其中环保岛区域内按储气罐进口阀前为分界点)等。6)除灰渣设备及管线:主厂房内至渣仓输送设备(含渣仓)、除尘器灰斗下方至灰库(含灰库所有设备)输送设备及管线等。7)环保设备及管线:主要指脱硝、脱硫、除尘电源部分等。8)电气设备及管线(含设备基础、含变频器控制柜基础、含电缆沟、含包封、含封堵等):从厂区红线外环网柜接入点起至主厂房10KV高压配电室(含环网柜基础)、高压配电室内所有设备及管线(含接地系统、不含变频器控制柜)、低压配电室内所有设备及管线(含变频器控制柜)、化水变配电室内所有设备及管线以及各配电室之间的管线、配电室至各用电点电源箱管线(含电源箱)、电气监控及继电保护系统(含集中控制室)等。9)热控设备及管线:主要指变送器前至各设备的相关设施等(不含变送器)。①地磅:地磅、地磅至取样值班室至集中控制室上传系统(含所有管线)等。②洗车平台:洗车平台全部设备及管线。说明:1)75t/h生物质锅炉为热电联产发电锅炉,其单机容量不超过10万千瓦。2)中标人还应提供相关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表述)①设备单调联调期间中标人及各生产厂家安排各不少于1名专业人员到现场调试。满足锅炉联调、72+168h试运行的要求(四方验收合格后移交),含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②资料要求。包括不限于提供本标段设备及其工艺流程的全部有关技术资料、易损易耗件的备品备件、为招标人提供业务培训、为项目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其他相关伴随服务。3)上述伴随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技术要求、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内的所有内容,为满足全部系统安全、稳定、连续运行时间大于半年的要求,需BIM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报原设计单位和建设方确认后实施),自行消化清单内未体现的工作量,按总价合同进行结算。(7)最高投标限价:6600万元。(8)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9)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0)工期:180日历天。说明:上述工期包含设备生产与安装图纸的深化与审查、设备采购与安装、设备调试(含单调、联调)、试运行。其中包括配合锅炉设备进行72+168h试运行。(11)资金来源:自筹。(1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1)成套设备质量标准:合格。2)安装质量标准:合格。3)其他服务:合格。说明:项目完成后,承包人必须保证项目通过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机构参与的验收。4)安装质量目标:力争获国家“安装之星”奖。说明:获得国家“安装之星”,按国家“安装之星”工程对应的合同价格的2%奖励。5)免费质保期:不少于2年。6)品牌说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品牌推荐表”中的推荐品牌选择使用。如投标人采用推荐品牌以外的其他产品供货的,质量和性能等技术指标必须优于或者相当于推荐品牌,且必须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认可后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后方可。一旦中标,除发现涉嫌品牌报备、品牌垄断,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地区市场价,或本地无法供货,提出相关证据经招标人确认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推荐品牌。同时报经有关部门对该行为进行不正当竞争调查,对涉嫌指定品牌或变相指定品牌的设计单位、采购清单编制单位记不良行为,限制其我市国有资金项目投标资格,我市国有资金项目招标不得推荐采用该品牌。同等条件下,不得排斥投标人选用盐城市地产品牌进行投标。(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4)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2.1.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竣工验收时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不小于4800万元的“发电锅炉供热项目中的设备安装工程或锅炉发电项目中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中包含有不少于4800万元的“发电锅炉供热项目中的设备安装工程或锅炉发电项目中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说明: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要求如下:(1)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若业绩项目是“发电锅炉供热项目中的设备安装工程或锅炉发电项目中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但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没有明确表述,凭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业绩发包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扫描件确认。(3)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2.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公示期间的。(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2.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2.2其他要求:2.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2.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 2024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2.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2.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2.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2)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6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企业自2023年6月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4)企业自2024年3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5)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2.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2.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2.5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3、工程款支付办法3.1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1)根据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进行专户管理,并在完成有关审批程序后,发放至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2)承包人应逐月、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及安装人员工资。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不足,由承包人先行支付。若因承包人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及安装人员工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3.2设备与材料款支付办法(1)中标人完成图纸深化工作,深化图纸获得原设计单位和招标人批准,并按照原设计单位和招标人批准的深化图纸进行生产或采购前,向招标人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中标价中的设备与材料价格部分×20%)银行保函,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中标价中的设备与材料价格部分×20%)预付款。(2)进场设备与材料价达(中标价中的设备与材料价)50%时,付至(中标价中的设备与材料价)的40%(包含预付款)。(3)全部设备与材料进场,付至(中标价中的设备与材料价)的70%(含以前已支付)。(4)工程竣工,完成设备单调、联调、配合72+168h试运行,验收合格满一年,按初审结果付至90%(含以前已支付)。(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完成两年工程质保期质保工作,按终审结果结清剩余设备与材料款。3.3除设备与材料款以外的施工费用支付办法(1)完成施工工程量达招标工程量50%时,付(中标价中的除设备与材料价以外的工程费用)的30%。(2)工程竣工,完成设备单调、联调、配合72+168h试运行,验收合格,付至(中标价中的除设备与材料价以外的工程费用)的70%(含以前已支付)。(3)工程竣工,完成设备单调、联调、配合72+168h试运行,验收合格满一年,按初审结果,付至(中标价中的除设备与材料价以外的工程费用)的90%(含以前已支付)。(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完成两年工程质保期质保工作,按终审结果结清剩余(中标价中的除设备与材料价以外的工程费用)。 4、投标保证金4.1投标保证金数额:50万元。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5月15日?2024年6月5日8:59。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6、投标截止时间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详见招标文件。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8、评标方法8.1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8.2评标标准和程序(一)开标(二)清标(三)评标入围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以及开标、清标过程发现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不再进行后续评标:(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1、评标入围方法: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20家时,采用全部入围;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20家时,采用以下评标入围方法:□直接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从以下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2、评标入围数量(见评标入围方法):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为: 15 ;方法三中R取值为: 15 ,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去除的最高部分报价和最低部分报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标入围。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去除的最高部分报价和最低部分报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标入围。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取15家。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四)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五)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满分82分)1、采用ABC合成法确定评标基准值。(1)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2)A=最高投标限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100%-下浮率Δ);(3)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4)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5)上述规定范围内指: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6)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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