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启征路(滨海东大道-城东中路段)道路工程(设计)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3
公告正文
工程名称 | 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启征 路(滨海东大道-城东中路段)道路工程(设计) | 招标阶段 | 设计招 标 | |
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2 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 附表-第 10 项(3.1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第(3)条中设计负责人、道桥设计专业负责 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修改为: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道路与桥梁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 师及以上职称; 道桥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资格(职称):具备道路与桥梁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 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 1 人,资格(职称):具备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人,资格(职称):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中涉及该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二、本项目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由 2024-04-08 10:45:00 修改为 2024-04-11 10:15:00(北京时间);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 2024-04-15 10:15:00(北京时间)修改为 2024-04-23 10:15: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中 涉及此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三、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 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 疑)纪要(一)内容为准。 | ||||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4 年 04 月 07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3 年 04 月 0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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