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HZH2022-ZJG-0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报春花群众文化阵地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7.2317万元,招标人为张家港市乐余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报春花”文化振兴项目是今年乐余镇民生实施项目,内容为紧扣文化振兴,建设“报春花”群众文化阵地,打造群众文艺“轻骑兵”新势力。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报春花群众文化阵地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报春花群众文化阵地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09日09时00分到2022年10月13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请各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带至获取招标文件现场审查。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获取或投标资格。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公告的方式告知,供应商可自行下载。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的方式告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张家港市乐余镇文化中心2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乐余镇文化中心2楼
七、其他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答疑时间:以书面形式于2022年10月14日9:00-11:00送至招标代理公司。
(三)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四)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乐余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乐余镇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李峰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张家港市杨舍镇农联村委会门卫楼3F
联系人:赵明珠
电话:13812868803
电子邮件:454185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