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九华山支局附属用房加固及邮快合作场地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经磋商小组评审,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九华山支局附属用房加固及邮快合作场地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第二次)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九华山支局附属用房加固及邮快合作场地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AHZJ-202420601081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3日
磋商日期:2024年10月08日
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梅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后报价:389735.95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省驭玺广告工程有限公司
最后报价:390139.36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池州圣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最后报价:397999.99元
评审情况:正常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全部响应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南路与林荫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
联系人:洪颖
电话:0566-2213762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丁恒逸
联系电话:15656525001
公示期: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2日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
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丁恒逸 15656525001。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