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荣成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可存储近期发生的10组报警信息抢救车高低升降系统医用诊疗床指纹识别登陆双通道体温和温差参数的监测气管插管引导器自动切割手控输出端病历管理功能防护裙托手架专用工具技术指导配备四个万向轮监护网络喷射电凝背板血凝分析仪升级12导心电测量血氧饱和度铅玻璃波形处理锂离子电池脚踏架冲洗液心电监护脚踏开关超声清创液麻醉屏架操作面板动态趋势界面自动分析功能血压统计结果电压调节技术臀板显示和设置治疗时间功能铅方巾强力电凝单极电切电弧调节技术提供窗口QT和QTc实时监测超声刀头防卷发万向轮围脖血氧监测支持蓝牙二维条码扫描仪R-R趋势测量报告备品备件置物架ECG输入通道高频手术系统器械车网络版带打印无创血压测量负压引流插件式病人监护仪诊断床麻醉气体模块具有自动诊断防撞缓冲轮存储病历显示系统双通道有创压IBP监测可直接外接打印机专业清洗万向支架动态压力检测药物库B型垃圾桶中控锁树脂脚轮X射线防护服氩气发生器超声自动扫频设备内置存储器氩气刀演示模式心率统计结果医用外伤冲洗器贮液瓶LED光源防护屏A/D转换具有夜间模式充电电池R-R间期检测内置锂电池服务技术培训心电算法交直流两用自动转换主机12导同步采集ST模板存储治疗车不锈钢连接架旋转托盘记录纸记录仪后备电池无血电切ST统计冲洗器清洗池具有实时PPV参数监测QT/QTc测量水刀独立的中心第五轮系统氧气瓶定位放置槽事件回顾负压吸引车体立柱辅助静脉穿刺调节护栏膝部升降防护巾无创血压收缩压液压平车触摸液晶屏售后服务大抽屉注射泵双极电凝内置无线Wi-Fi模块液晶显示屏输注杆推车压力自动释放智能高频电刀支持3/5/6导心电监测点滴杆心肺复苏机锐器盒屏幕截图功能清洁剂支持全屏多点触控数据传输/传感器推行把手高档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快速电凝输液信息采集系统监护模块医疗设备腔镜接口LED灯泡氧合计算配床垫药剂袋主/从控制箱共模抑制比移动铅屏导联线内附抗除颤电击保护功能后置24寸快拆带钢圈轮胎转运车心电网络备件服务易损件除颤手柄ABS隐藏式书写板前置高清摄像头心电波速房颤分析护栏板外置智能锂电池导联选择抗干扰滤波体外除颤心电信号同步采集除颤保护RR分析病人的脚部护理中文输入及中文操作提示和中文报告语言循环风道临时起搏器外部扩展心电波形扫描药物计算铅围领手摇柄接头插件箱除颤监护仪NFC近场通信头板分体式腿板麻醉气体监测模块呼吸机引流袋多道心电图机连接服务轮椅恒温箱长时间波形冻结功能插管模式高能电切中控锁清水自钻交替冲洗前轮输液椅前叉电动手术床延时打印注射器消毒液轮毂参数超限报警信息心律失常检测实时心律失常分析内置eSIM卡血液动力学有线遥控器治疗结束时声音提示功能中文报告语言趋势表定时器记录台具有设备自诊断RJ45接口进行有线网络通信导联同步自动分析救护车中控式刹车倾斜角度显示功能输注泵支持全网通呼吸监护无干扰双路输出延长管路管理夹在线滴定铅屏风观察窗床板输液引流最大高压冲洗液输液杆推车污物袋输出调节技术独立机械脚踏式控制刹车系统外部输入接口车架通气计算多功能清创仪具有抗除颤电击保护功能铅板医疗器械电动综合手术床心律失常报警超声清创刀头肾功能计算功能打印系统病床电极板无影灯自带一维码座垫手动除颤输液泵心律失常统计结果靠垫侧挂盒可视喉镜铅衣带中控刹车连动杆监护台显示器内置不可拆卸可充电式锂电池舒张压护栏支架扫描系统可分开式腿板经典电凝体温参数监测加压冲洗NIBP测量结果单极电凝十二导联同步分析测量铅围裙内置4G卡槽监护模式电源插头清洗液挂件隐私模式有创压监测趋势图回顾柔和电凝心肌缺血评估伸缩输液架中文操作提示安装调试输液系统推车输液管路移动式铅衣架超声清洗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cwsjkj2023-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荣成市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梁林青0631-751318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康生红0631-527317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荣成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荣成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成市)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后选择“政府采购”按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3月9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RCWSJKJ2023-05
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购置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包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
(元)
|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
1
|
医疗设备购置
|
1宗
|
2941000.00
|
2941000.00
|
详见
招标文件
|
详见
招标文件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16日14:00:00至2023年2月23日17:30:00(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荣成市)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后选择“政府采购”按钮)获取文件。逾期无法从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从系统中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3.方式:本项目须网上获取文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在“威海市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荣成市)“交易服务一网通办”按钮)登录端口注册登记,并办理“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进行获取文件。“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办理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成市)”(http://ggzyjy.weihai.cn/rongcheng/)“ 首页“CA办理”按钮-“CA证书办理介绍”中“办理流程”,根据流程介绍进行办理。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2月17日9:30至2023年3月9日09:00
2.地点:通过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dzcg.whggzyjy.cn:8088/login?cloudid=103)网上递交。已在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文件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3.开标时间:2023年3月9日0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开标四室(荣成市河阳东路81号1号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并保持通讯畅通,
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测试确保音频、视频功能可正常使用
,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荣成市人民医院
地 址:威海市荣成市成山大道
电 话:0631-751318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威海市昆明路81号金猴购物广场五楼北区
联系方式:0631-52731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生红、谭训军
电话:0631-5273170、5273176
邮箱:lucheng5273170@163.com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成市)(http://ggzyjy.weihai.cn/rongcheng/)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发布人: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6日
- 附件: RCWSJKJ2023-05-招标文件.zip附件: RCWSJKJ2023-05-招标文件.zip
荣成市人民医院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RCWSJKJ2023-05
采购项目:医疗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第四章评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五章合同书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第一章招标公告
荣成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成市)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后选择“政府采购”按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9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WSJKJ2023-05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购置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16日14:00:00至2023年2月23日17:30:00(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成市)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后选择“政府采购”按钮)获取文件。逾期无法从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从系统中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3.方式:本项目须网上获取文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在“威海市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荣成市)“交易服务一网通办”按钮)登录端口注册登记,并办理“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进行获取文件。“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办理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成市)”(http://ggzyjy.weihai.cn/rongcheng/)“首页“CA办理”按钮-“CA证书办理介绍”中“办理流程”,根据流程介绍进行办理。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2月17日9:30至2023年3月9日09:00
2.地点:通过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dzcg.whggzyjy.cn:8088/login?cloudid=103)网上递交。已在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文件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3.开标时间:2023年3月9日0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开标四室(荣成市河阳东路81号1号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并保持通讯畅通,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测试确保音频、视频功能可正常使用,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荣成市人民医院
地址:威海市荣成市成山大道
电话:0631-751318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威海市昆明路81号金猴购物广场五楼北区
联系方式:0631-52731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生红、谭训军
电话:0631-5273170、5273176
邮箱:lucheng5273170@163.com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成市)(http://ggzyjy.weihai.cn/rongcheng/)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发布人: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6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实质性条款一览表》
说明:本表系招标文件及修改性文件中涉及的所有实质性条款的汇总。不允许有任何负偏离,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一、说明
本招标文件编制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接受本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投标各项规定。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以书面解释为准。
1.3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2.相关要求
2.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
2.2.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
2.2.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2.2.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2.2.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2.3投标人应通过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成市)登录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后,将会生成投标回执,未通过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响应)。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直接废标。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由各包段本文件(word格式)和各包段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构成,采用压缩包电子版文件格式提供。
4.1本文件(word格式)由下列文件组成:
(1)采购公告
(2)投标须知
(3)采购内容与要求
(4)评审原则和方法
(5)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6)合同(范本)
(7)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如有)
4.2数据文件(excel格式)由下列文件组成:
(1)封面
(2)投标报价表(含明细)
(3)需求响应表(如有)
(4)评审对照表
(5)评分对照表(如有)
4.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响应)。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应在有效期内按向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必要时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将协助采购人组织所有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举行答疑会,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都将以原网站公开发布形式(包括电子交易系统推送)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5.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将视其为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对招标文件没有异议,此后也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l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将会通过“原发布媒介”,以更正公告形式(电子交易系统发送更正提醒通知)一并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或采购人确认,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义务履行相应的义务。
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原网站发布公告的形式(电子交易系统内发送更正提醒通知)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采购文件变更的,投标人必须从电子交易系统中重新下载采购文件,并在新下载文件的基础上编制投标文件);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7.1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如未翻译该文件为无效文件。
7.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并使用A4规格编制。投标文件应编写目录,具有结构清晰的文档结构图(打开word视图中的“文档结构图”后能看到详细章节),页码连续。
7.5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所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合法有效,经扫描后粘贴到响应文件的相关页上,确保清晰度可辨认,评审时由于无法辨认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6投标人应自行确保本文件的内容已充分覆盖了数据文件中《评审对照表》和《评分对照表(如有)》中的各项要求,并准确将对应的起止页码填写到数据文件《评审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如有)》表格中每项后的起始页码和终止页码栏位上。对于不涉及或无法填写的评审项(评分项)(例如:报价),可在页码索引处填写1。
7.7为了保证系统整体效率,系统对所投递的电子文件有大小的限制,因此,投标人应尽可能降低本文件的大小,小尺寸投标文件将使递交更快捷、减少差错发生几率,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完整上传文件。
7.8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或采购人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7.9采购人或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的原因,且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不提供副本拷贝。
8.数据文件编制要求
8.1投标人须从所投项目的招标文件压缩包内对应包段目录下获取本文件(变更后的数据文件需要重新下载),必须在原文件上严格按照其中要求填写,其内部已约定好固定格式和相关内容,且带有特定的唯一性数字指纹,对采用非该文件基础上编制或对该文件进行任何工作表、表格行、表格列的增减、对工作表先后顺序的变动,以及对锁定区域内的数据进行更改、文件另存到其他文件等违规性操作,都会破坏本文件中的数字指纹,导致系统无法接收该文件使其投标失败。
8.2投标人应按数据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封面》《投标报价表(含明细)》《需求响应表(如有)》《评审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如有)》,任何的漏表、漏项及信息不完整、填写数据不规范或不正确,都将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接收该文件使其投标失败。
8.3投标人在对数据文件电子签章前,应按照上述2项的要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所导致其投标失败的,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9.文件构成
投标人应按不同包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每个包段的投标文件分两册必须包括: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一册)、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为无效投标(响应)。
9.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一册)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章)
(2)投标文件目录
(3)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章)
(4)开标一览表
(5)报价明细表
(6)详细配置清单
(7)X年能供应的备品备件价格明细表(如有)
(8)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若投标单位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则只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持身份证原件现场备查);
④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⑤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报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
⑥投标人的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格式自定);
⑦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声明,如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以上所有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签章。
(9)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章)
(10)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所投报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产品登记表的扫描件
所投报设备的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产品组成说明;
所投报设备的宣传彩页、技术白皮书;
所投报设备的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所投报设备的近期检测、检验报告;
对招标文件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响应的材料;
所投报设备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证书;
技术保障及培训、售后服务承诺(格式八);
拟派技术人员情况表(格式九);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技术文件。
(8)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
(9)投标偏离表。
9.2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
投标人须从本项目招标文件压缩包内获取对应包段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填写完成后在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该数据文件(EXCEL格式),系统将自动转换为PDF格式,再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填写或盖章为无效投标(响应)。数据文件(PDF格式)包含下列内容:
(1)封面
(2)投标报价表(含明细)
(3)需求响应表(如有)
(4)评审对照表
(5)评分对照表
10.投标报价
10.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0.2投标人应按照“第三部分采购内容与要求”的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数据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含明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10.3投标人应按数据文件“投标报价表(含明细)”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加盖电子公章。
10.4《投标报价表(含明细)》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报价中;
(3)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说明进行填写,报价明细表中“*”是必填项,任何必填项为空时都可能导致本次投标无效。
(4)《投标报价表(含明细)》中“投标产品的型号”,型号填写的一般规则为:品牌+产品型号。否则会因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
(5)《投标报价表(含明细)》中合价将由单价*数量自动计算,无需手工录入。
10.5《需求响应表》(如有)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有底色标识的单元格须填写,有“*”的列是必输项,任何必输项为空都可能导致您的本次投标(响应)无效;
(2)如想拷贝数据到某个待填写单元格,应采用选择性粘贴(只粘贴文本),否则单元格填写无效或被锁死;
(3)当招标需求列的内容显示不完整时,请点击编辑栏进行查看;
(4)响应需求请按照商品(服务)的招标需求的逐一说明,如实填写。“响应需求”中需详细列明所报产品(服务)的明细;若与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如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5)按照该表显示位置加盖一个电子印章;
(6)该表为固定格式且有数字指纹,必须在原表上填写,填写完毕后只可保存不可另存。删除该表、增加该表、增加行列、删除行列、对固定格式的任何改动均会导致无效投标(响应);
10.6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所有价格折扣、优惠条件必须在报价明细表中注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10.7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结算时不再另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包括设备(材料)、运杂费、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培训及其他附带服务等全部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报价中免费提供的项目,应注明免费。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报价中。
11.联合体投标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
11.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1.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1.3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投标文件,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1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关于分包
12.1供应商拟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2.2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3.现场踏勘
13.1如有需要,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
13.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若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
13.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4未参与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踏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投标的有效期
14.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90天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响应)。
14.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5.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与返还
中标供应商必须于签订采购合同前到招标公司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保留至千元)。项目验收合格后招标公司收到合格的《验收报告》后如数返还。
16.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6.1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一册)1份
16.1.1投标人应使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CA锁对投标文件须盖章或签名的部位加盖电子印章(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1.2投标人应首先编制word格式投标文件,最后通过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文件签章菜单的标书签章功能转换为pdf格式(或者其他pdf转换工具),之后通过签章功能在pdf文件上逐页加盖电子印章并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pdf文件即为最终的投标文件。
16.1.3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
16.1.4须被授权人签字的,被授权人又无电子章,在word编制时可将被授权人手写签字扫描后的图片粘贴到投标文件中对应位置,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16.1.5可使用系统的批量盖章功能快速签章。但须逐页浏览检查并注意印章重叠及完整性。
16.1.6采用扫描粘贴投标人公章或扫描法定代表人人名章而不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的为无效投标(响应)。
16.2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1份
16.2.1投标人将填写完毕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通过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文件签章”菜单的“数据签章”功能上传数据文件(EXCEL格式),系统自动转换为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后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文件即为最终的数据文件(PDF格式)用于投标。
16.2.2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
16.2.3采用扫描粘贴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的为无效投标(响应)。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1加盖了电子印章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和数据文件(PDF格式)须在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标书“我的投标”界面进行提交,提交前系统会自动在本地进行加密和数字签名,加密和电子签章后的文件除了会上传到系统中之外还会同步保存到本地计算机。
17.2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的密封和标记
17.2.1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的,投标人应使用密封袋将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密封(身份证原件除外),加盖公章并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以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字样,粘贴密封条,注明“于*年*月*日*:*之前不准启封”(开标时间)的字样。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
17.2.2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17.2.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7.3文件递交
17.3.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数据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系统以收到投标人发出的递交指令的时间作为其投标时间,如该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其投标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17.3.2投标人须牢记投标加密密码,该密码将用于开标时解密其电子投标文件,如忘记密码或输入错误密码超过5次,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导致无法提取数据和供他人阅读文件,致使其投标失败。
17.3.3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拒绝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17.3.4投标人应将网上递交的已盖章未加密的数据文件和投标文件谨慎保存备份,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备案使用。
18.投标截止期
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截止期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20.现场演示/样品递交
20.1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信息化、自动化等相关类别服务进行演示。
20.2若服务项目涉及货物时,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样品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未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于评审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保留,作为验收的参考。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演示/提交样品,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的有关规定。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和数据文件上传到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1.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投标截止期之前撤回其投标。
21.3开标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和补充,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审
22.开标
22.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2.2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到现场开标的投标人须携带CA锁和笔记本电脑,以便进行开标操作。不到现场开标的投标人需提前准备已配置好环境的电脑,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远程开标的各项操作。
22.3现场开标和远程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在签到表格相应位置上加盖CA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以证明其出席,在开标时间前未完成签到的将会被视作认同开标结果。
22.4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了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输入密码错误(5次输入机会)、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其《数据文件》填写、盖章不规范等导致系统无法解析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22.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记录,最终形成开标一览表并由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
22.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2.7录音、录像: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成分中心负责从递交投标文件开始到定标结束全过程的录音、录像工作,确保声音清楚、图像清晰、内容无遗漏。
22.8评审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服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调配,并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22.9对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以下规定修正:
(1)“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与“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10开标程序
22.10.1签到: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完成签到。
22.10.2开标:工作人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启动开标。
22.10.3解密:开标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开始输入解密密码,解密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停止解密指令。
22.10.4唱标:停止解密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取各投标人数据文件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公开唱标,唱标结束系统将自动生成开标一览表。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应在工作人员的计算机上进行签字确认,携带笔记本电脑和远程开标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开标过程,查看开标结果并在开标一览表上进行电子签署。若投标人不进行相关签署,将被视为其对开标一览表中所载内容无疑议。
22.11应急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开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经与行政监督部门沟通后可启动应急开标程序。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开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应急开标程序包括:
(1)对未在系统中开标的可暂停开标;
(2)对已在系统中开标的应停止,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开标。
(3)对解密环节出错(因系统故障原因导致)的投标人,通过系统的备案功能进行文件上传备案,对备案文件与网上递交的文件不一致(系统通过数字签名进行验证)或备案文件未按照本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签署导致系统无法备案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4)备案功能故障且系统长时间无法恢复正常的,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监督下可针对所有在平台中已投标的投标人,启用其电子邮件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同时开标由线上转为线下,开标、评标均以电子邮件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必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留有本单位详细的邮箱和电话,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对未按规定递交或递交的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2.12应急开标电子邮件递交规定
接收电子邮箱:lucheng5273170@163.com
递交时间: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的时间为准;
邮件数量:一封;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邮件内容:附件含项目所有的已投包段,每个包段含已盖章且未加密的数据文件、投标文件各一份。数据文件、投标文件与网上最终递交的必须为同一文件(可将所投包段的所有文件打包压缩),如果不一致,系统后台会判定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导致投标无效。
22.13启动电子邮件开标流程
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启动应急开标程序;
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递交投标文件(在非应急开标期间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不接受、不处理任何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到,工作人员开始下载投标文件,将投标报价形成开标报告并邮件回复各投标人;
投标人确认报价并邮件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对开标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2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3.1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
23.2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曾参与招标文件征询意见或论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评标。采购人和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不满三年的,不能作为专家参加评标工作。
23.3评标委员会成员职责:
(1)评标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确认与投标人及其制造商是否有利害关系。如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如无利害关系,应当在含有相关内容的《无利害关系声明》上签字;
(2)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承担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4)在评标委员会集体起草的评标报告上签字;
(5)配合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答复投标人质疑;
(6)配合主管部门处理投标人投诉;
(7)向主管部门反映评标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3.4评标委员会集体职责:
(1)按照各成员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协助起草评标报告。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配合采购人和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答复投标人的质疑;
(3)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4)必要时,向投标人解释评标结果;
(5)向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3.5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或采购人的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委托授权,对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主管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阳光国企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存在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要求评标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3.6评标委员会采用集中办公、封闭方式进行评审。评标前,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宣布评标纪律和工作规则。评标委员会成员签署《无利害关系声明表》,并遵照执行。
23.7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标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3.8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方法进行评标。采购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内容分为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23.9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3.10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4.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资格性审查。在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在资格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采购人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响应):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投标人和投标服务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过期失效的。
2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在符合性检查时,如有不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响应):
具体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实质性条款一览表》中符合性审查条件。
24.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或者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
(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重要内容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
(6)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询标,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重大关键问题进行答疑和澄清的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2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投标文件的评价
26.1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必要时需标明评审理由。
26.2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价格分值由评审系统根据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依据规定公式自动计算,其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签字确认。
招标公司工作人员负责复核、统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情况,发现评审意见有失公正时,提请该评标委员会成员修改评审意见,并形成书面意见备查。
26.3评审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文件的响应状况(包括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2)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功能、质量等指标的响应情况,包括其响应是否有技术佐证文件的支持;
(3)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机构和人员、服务响应时间、安装调试、培训方案等)、服务期、服务体系和业绩等;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评审因素。
26.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6.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6.6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坏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主管部门。
27.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人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定标
28.定标
28.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8.2评委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28.3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预中标候选人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自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布评标结果;需要采购人确认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自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预中标人。
28.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8.5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主管部门。投标人对本条上述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主管部门部门。
28.6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七、公告
29.公告
29.1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中标结果。
29.2中标公告结束且无尚未处理的异议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联合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八、异议及投诉
30.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30.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30.3投标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九、签订合同
31.合同的签订
31.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采购合同。
31.2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原则以第五章合同书格式为基础,并根据响应、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1.3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有效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31.4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采购项目说明
一、采购项目:医疗设备购置
二、技术说明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