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146号)文件的内容,为掌握浏阳市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现决定开展全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本项目总体目标是在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统一时点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通过县级实地调查,省级、国家级核查,掌2021年度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满足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更新“三调”数据库,保障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落实省市精神,有利于我县自然资源管理的需要,保障国土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二、相关标准:
1.内业核实
省级下发的县级基本库,县级逐图斑内业核实,有问题及时反馈省厅,按要求修正;结合市县相关资料,可适当补充提取部分县级遥感监测图斑,形成县级外业调查图斑列表,制作外业调查底图。
2.外业调查
根据县级外业调查图斑列表和外业调查底图,开展外业调查和实地举证,确定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标注图斑属性。利用湖南国土调查在线举证系统进行举证,举证信息包括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
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同步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
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不动产登记成果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权属更新和补充调查。
3.内业上图
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底板,在县级基本库基础上,将县级外业调查成果和省级2021年12月卫星监测中未上图的监测图斑外业调查成果,逐图斑编辑上图,修改图斑边界、录入图斑属性,形成变更数据图层;根据图斑实地变化情况,制作举证图斑信息表;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
4.数据库更新
根据内业上图数据,完成入库检查与数据修改,建设变更调查数据库,生成各类统计汇总表,导出符合要求的增量成果包,编制文字报告等。
5.细化调查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分类指南》)进行汇总,开展设施农用地和农村道路细化调查。
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细化调查结果,逐图斑核实上图,修改图斑边界、按照《分类指南》录入图斑细化属性,建立细化调查数据库。
6.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1)2020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
根据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下发耕地和可恢复农用地,新增和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新增和减少可恢复的农用地和恢复属性发生变化的农用地图层,结合2020年度验收的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的矢量范围,开展实地调查,确定并填写相关更新属性信息,制作2020年度更新数据包,更新形成2020年度耕地质量分类数据库。
(2)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
根据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提取新增和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新增和减少可恢复的农用地和恢复属性发生变化的农用地图斑,以及自然资源部下发相关数据,结合2021年度验收的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的矢量范围,开展实地调查,确定并填写相关更新属性信息,制作2021年度更新数据包,更新形成2021年度耕地质量分类数据库。
(二)县级成果汇总和自查
县级调查工作完成后,做好县级成果汇总、县级自查、国家核查意见整改、“互联网+”在线核查或外业实地抽查核实。
1.成果汇总
(1)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整理外业调查成果、举证图斑信息表、数据库成果等,编写相关成果分析报告,形成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在内的整套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资料。
(2)细化调查和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整理细化调查数据库、2020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及更新包、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及更新包、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数据图层等,编制相关报告,形成细化调查和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成果。
2.县级自查
县级对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细化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成果进行100%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逐图斑检查变更图斑范围和属性、地类与举证照片是否一致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统一时点增量数据的规范性,形成自查记录。
3.国家级核查意见修改和“互联网+”在线核查
做好国家级核查意见修改,配合开展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或外业实地抽查核实。
三、技术规格:
服务内容:
(一)县级调查
1.内业核实
省级下发的县级基本库,县级逐图斑内业核实,有问题及时反馈省厅,按要求修正;结合市县相关资料,可适当补充提取部分县级遥感监测图斑,形成县级外业调查图斑列表,制作外业调查底图。
2.外业调查
根据县级外业调查图斑列表和外业调查底图,开展外业调查和实地举证,确定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标注图斑属性。利用湖南国土调查在线举证系统进行举证,举证信息包括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
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同步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
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不动产登记成果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权属更新和补充调查。
3.内业上图
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底板,在县级基本库基础上,将县级外业调查成果和省级2021年12月卫星监测中未上图的监测图斑外业调查成果,逐图斑编辑上图,修改图斑边界、录入图斑属性,形成变更数据图层;根据图斑实地变化情况,制作举证图斑信息表;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
4.数据库更新
根据内业上图数据,完成入库检查与数据修改,建设变更调查数据库,生成各类统计汇总表,导出符合要求的增量成果包,编制文字报告等。
5.细化调查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分类指南》)进行汇总,开展设施农用地和农村道路细化调查。
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细化调查结果,逐图斑核实上图,修改图斑边界、按照《分类指南》录入图斑细化属性,建立细化调查数据库。
6.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1)2020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
根据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下发耕地和可恢复农用地,新增和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新增和减少可恢复的农用地和恢复属性发生变化的农用地图层,结合2020年度验收的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的矢量范围,开展实地调查,确定并填写相关更新属性信息,制作2020年度更新数据包,更新形成2020年度耕地质量分类数据库。
(2)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
根据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提取新增和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新增和减少可恢复的农用地和恢复属性发生变化的农用地图斑,以及自然资源部下发相关数据,结合2021年度验收的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的矢量范围,开展实地调查,确定并填写相关更新属性信息,制作2021年度更新数据包,更新形成2021年度耕地质量分类数据库。
(二)县级成果汇总和自查
县级调查工作完成后,做好县级成果汇总、县级自查、国家核查意见整改、“互联网+”在线核查或外业实地抽查核实。
1.成果汇总
(1)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整理外业调查成果、举证图斑信息表、数据库成果等,编写相关成果分析报告,形成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在内的整套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资料。
(2)细化调查和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整理细化调查数据库、2020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及更新包、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及更新包、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数据图层等,编制相关报告,形成细化调查和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成果。
2.县级自查
县级对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细化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成果进行100%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逐图斑检查变更图斑范围和属性、地类与举证照片是否一致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统一时点增量数据的规范性,形成自查记录。
3.国家级核查意见修改和“互联网+”在线核查
做好国家级核查意见修改,配合开展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或外业实地抽查核实。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项目验收:按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要求,通过省级、国家级核查。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成果未通过国家级核查,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所有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保密及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和采购人签订相关资料保密等协议,确保成果符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验收标准:
按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要求,通过省级、国家级核查。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成果未通过国家级核查,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所有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1)付款人:浏阳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供应商经验收通过后开具正式税票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申请资金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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