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粤剧院项目文化附属配套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1523.8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406000001000813005
预算金额1523.86万元
招标公司佛山粤剧传习所(佛山粤剧院)
招标联系人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4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 佛山粤剧院项目文化附属配套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06000001000813005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3-09-14 09:30:00 |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0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9-14 09:30:00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06000001000813005001 | 是否延期开标 | 暂无数据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8-24 18:51:23 | 开标时间/开启时间 | 2023-09-14 09:30:00 | |||||||
公告性质 | 暂无数据 | 开标方式/文件开启方式 | 暂无数据 | |||||||
公告类型 | 暂无数据 | 评审办法 | 暂无数据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3-08-24 18:31:0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8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9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开标室)。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
公告发布媒介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公告源URL | 暂无数据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017-440600-87-01-808299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粤剧文化园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粤剧院项目文化附属配套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粤剧院项目文化附属配套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禅城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佛山市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佛山粤剧院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2592.01平方米(其中新建剧院综合体9053.81平方米,经堂古寺文化保护区3538.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749.53平方米,其中文化附属配套建筑面积约4509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展览展陈(含多媒体光影体验空间装修)、室内精装修、室外部分装修、茶楼室内精装修、厨房装修、室外活动平台,空调通风、消防、给排水、强弱电等机电设备部分等以及与使用功能相关的专业工程,确保各专业系统与项目现有的专业系统相衔接、相配套、相适应、相协调。具体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为准。 | |||
招标内容 | (1)设计部分:根据项目现有设计成果的内容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图、配合预算编审和竣工结(决)算(含审计)以及设计技术交底、各专项研究咨询、施工过程跟踪、工程设计变更、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工作及设计协调服务等。承包人需无条件完成或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各阶段必须的报批报建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展览展陈(含多媒体光影体验空间装修)、室内精装修、室外部分装修、茶楼室内精装修、厨房装修、室外活动平台,空调通风、消防、给排水、强弱电等机电设备部分等以及与使用功能相关的专业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如施工工艺指导及变更设计)等的一切相关设计,以发包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等要求为准。 承包人报价时考虑如下工作,发包人在设计费结算时不再单独计取费用: ①完成施工图设计、消防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以及报审的相关费用(各职能 部门收取的规费由发包人承担)。 ②承包人需负责重大变更专家评审(如需),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踏勘 费、专家费、场地费、会务费等)由承包人承担。 (2)施工部分: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按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及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的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 | |||
工期(交货期) | 定额工期:45日历天,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日。 | |||
最高投标限价 | 15,238,648.74元,其中 (1)设计费招标控制价:502,837.50元; (2)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14,735,811.24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具体如下: (1)设计资质(具有以下两项资质其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⑤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2)施工资质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内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 2.3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 (1)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应提供声明其为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为小微企业,应分别提供声明其为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证明材料。 (2)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应提供声明其为中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证明材料,并应分包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要求:①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②应在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合计)占到合同总金额的百分比不得少于28%;③明确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的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应符合上述要求;联合体中的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应提供声明其为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证明材料。 (3)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或没有提供证明其为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证明材料的,应分包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要求:①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②应在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合计)占到合同总金额的百分比不得少于40%,并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百分比不得少于28%;③明确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的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应符合上述要求;联合体中的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应提供声明其为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则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应提供)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具有上述“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具有诚信档案,企业类别为:工程设计企业;具有上述“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具有诚信档案,企业类别为:建筑业企业(施工)) 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6.1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7.1 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建筑装饰设计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8.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8.1 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8.2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8.3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8.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8.5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9.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①拟投入的上述人员中,项目总负责人可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与其他人员相互兼任。 ②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10.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0.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10.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10.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10.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0.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10.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8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8月24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14日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14日9时30分 | 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开标室)。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
开标时间 | 2023年9月14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开标室)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 |||
招标人 | 佛山粤剧传习所(佛山粤剧院)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西路15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麦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327204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何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3284195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3039263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招标文件.pdf
- 附件名称 2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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