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三联水库除险加固新增工程设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4日
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新宁财采计【2024】000074
采购人(全称): 新宁县三联水库管理站 (甲方)
供应商(全称): 山东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三联水库除险加固新增工程设计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新宁财采计【2024】000074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09200.00元整
大写:捌拾万零玖仟贰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24 年 08 月 22 日,完成日期: 2024 年 10 月 08 日。总日历天数: 35 天。
地点: 新宁县水利局
方式: 按双方约定方式
4.付款:
4.1合同签订后10日内付至合同签约价款的30%;
4.2初步设计获得批复后10日内付至合同签约价的60%;
4.3施工图设计成果正式交付后10日内付至合同签约价的80%;
4.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签约价的100%。如延期付款,计息标准(利率计算标准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08月22日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采购人执 贰 份,供应商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08 月 22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新宁县水利局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历下支行
帐 号: 1602003009014420758
备案单位:(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