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福顺恒[2018]招字第A-13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医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已由 福建中医药大学 以 校长办公会相关纪要 批准。项目业主为 福建中医药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建中医药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医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州闽侯大学城福建中医药大学校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已建医学实验中心实验室进行升级改造,具体改造内容为求真楼的一楼的动物影像与形态学平台;二楼的生化与分子生物学平台;三楼的细胞生物学平台(GMP实验室);五楼的中药提取与分析平台。
2.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40万元即最高投标限价。
2.5.招标范围:医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的工程总承包任务。
2.5.1设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医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的室内改造、装饰装修设计、空气净化系统设计、水净化系统设计、智能化设计、消防、给排水、电气、暖通等配套附属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5.2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5.3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的室内改造、装饰装修、空气净化系统、水净化系统、智能化、消防、给排水、电气、暖通等配套附属工程。
2.6总工期要求:自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20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以及采购等全过程工作)。关键节点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45天内完成深化设计,提供正式施工图和工程预算。
2.7工程质量: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或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2.7.2采购的设备及设施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所采购的设备品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2.7.3施工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①或②的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药物制剂)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的要求,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负责设计任务一方)近五年内(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5年)承接过一项设计估算(或概算)金额200万(含)以上洁净实验室或药品生产车间的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为准);
施工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负责施工任务一方)近五年内(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5年)承接过一项施工工程项目合同额200万(含)以上的洁净实验室或药品生产车间的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为准);
3.4投标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5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时,相应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室内设计专业工程师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8月 3 日至2018年 8 月 9 日(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 分,下午15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介绍信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电子光盘)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8 月 29 日9时00分,地点为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委托代理人应持投标人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一份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小写:¥4万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保函。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提交。
(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为便于查询应注明“福顺恒[2018]A-139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 福建中医药大学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大学城支行
账号: 1402 0208 2960 0000 729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中医药大学 ;
地 址:福州闽侯大学城;
邮 编: 350122 ;
电 话: 卢老师、魏老师 ;
联系人: 0591-22861052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西洪路363号四、五楼,邮编:350000;
电 话:0591-87850812;传真:0591-83768486 ;
联系人:吕兵、张燕 。
招标失败公示
招标编号: 福顺恒[2018]招字第A-139号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医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人: 福建中医药大学
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对已建医学实验中心实验室进行升级改造,具体改造内容为求真楼的一楼的动物影像与形态学平台;二楼的生化与分子生物学平台;三楼的细胞生物学平台(GMP实验室);五楼的中药提取与分析平台;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40万元即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失败原因(请在相应类别前的括号中打上“√”,并按类别填写相应内容)
( )2.1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少于3个
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至提交截止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少于3个。
( )2.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
本招标项目于 年 月 日 时在 进行资格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
( )2.3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
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至投标截止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
( )2.4 所有投标文件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本招标项目于 年 月 日 时在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 庄群川
专家评委: 管小健、王致建、李秀琴、毛桂萍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K = / , C = /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及理由 |
备注 |
(√)2.5 其他原因
(1)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根据招标文件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审查不合格,否决其投标。(2)武汉世纪白马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汇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根据招标文件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审查不合格,否决其投标。经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3家,故本项目招标失败。
3、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8 年 8 月 30 日至 2018 年 9 月 3 日。
4、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中医药大学 ;
地 址:福州闽侯大学城;
邮 编: 350122 ;
电 话: 卢老师、魏老师 ;
联系人: 0591-22861052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西洪路363号四、五楼,邮编:350000;
电 话:0591-87850812;传真:0591-83768486 ;
联系人:吕兵、张燕 。
日期: 2018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