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HZXGP-2022-002)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金额
7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hzxgp-2022-002
预算金额7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澄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2/04/1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25
公告正文


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HZXGP-2022-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1-17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ZXGP-2022-002
项目名称: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万元
最高限价:78.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3939其他服务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法律顾问咨询服务,考虑到本项目服务内容较多,拟聘请两家律师事务所同时为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供法律咨询相关服务,故本项目分两个包实施政府采购,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第2包3939其他服务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法律顾问咨询服务,考虑到本项目服务内容较多,拟聘请两家律师事务所同时为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供法律咨询相关服务,故本项目分两个包实施政府采购,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供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在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本项目所拟派律师的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另需提供律师简介加盖公章。3.投标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须提供天津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的截屏作为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金额为零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发布日期后出具的)。6.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及律师协会的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及律师协会的处罚的书面声明)。8.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2日 2022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1-1707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1-1707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1-17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国务院会议精神,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文件为网上操作,具体如下:①报名时投标单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文件费汇款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hgczx@163.com;(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可简写)+项目名称(可简写)+所办事项、所投包号(报名或其他)”。供应商须在邮件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开票信息、电子邮箱等信息)②项目联系人审核信息无误后,会通过邮件予以回复,账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天津澄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华苑软件大厦支行账号:02200401040040865;③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文件费用后,发送招标文件。时间为每日9:00-11:3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76号富裕大厦
联系方式:022-81591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澄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1-1707
联系方式:022-23728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15922172277

天津澄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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