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溪北路(步港路至北环城路)道路工程(K0+835~K1+149)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15)3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长度:314m,道路修建宽度:道路红线宽度60m,车道数:双向两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专业范围包括桩号K0+835~K1+149的内容 1.不含三通一平2.拆除工程、路基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监控工程、照明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6458957元,属于市政综合工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6458957元,属于市政综合工程,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6458957元[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69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90万元(其中软基处理工程100万,海绵城市工程(不含绿化工程)90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5072061.3元[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69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90万元(其中软基处理工程100万,海绵城市工程(不含绿化工程)90万)];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信息登记(所有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 办法》(建市〔2017〕241 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相关主管部门列为 “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 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④根据闽建筑〔2019〕16 号 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 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 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 其投标。⑤投标人资质证书 应根据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住房城乡建 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 号《福建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证书有效的证明材料。⑥本招标 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 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 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 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 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 于解密开始后 45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 投标文件。⑦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 00: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8%~12%(含8%,不含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2月12日9:30:00 时(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条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 12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1号东裕花园1幢1单元402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 0596-2105929 ,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尚东国际C幢807-817 ,邮编:362010
电子邮箱:qzjszj@163.com
电话:13328882162,传真:0595-22766760
联系人:小何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
联系电话:0596-21281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