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坪上煤业无组织颗粒物(扬尘)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运维(1标段)二次重新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无组织颗粒物(扬尘)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运维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及现状:
坪上煤业安装有2台无组织颗粒物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分别安装在运煤道路门岗和运煤道路桥。按照《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市重点企业建设无组织颗粒物(扬尘)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的通知》(晋市环发【2019】172号)要求,企业须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公司进行日常的运营工作,保证监测设施正常运行,数据准确。
2、目的:
通过招标选择服务机构负责坪上煤业的2台无组织颗粒物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的日常运行与维护。
服务内容:
1.全面负责坪上煤业2台无组织颗粒物(扬尘)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运营维护。包含监测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检定、设备配件及更换等工作。
2.监测设备和辅助设施:运维的设备主要包括监测仪器、辅助设备设施两部分。其中,监测仪器包括TSP、气象5参数、视频监控等。
3.运维工作内容:①日常运行维护。②日常质量管理。③日常安全管理。④设备维护保养、配件采购及更换。⑤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⑥当点位需要新增、撤销、变更时,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报批,涉及站点迁移的,乙方配合甲方监测仪器、辅助设备的搬迁和安装的具体工作。⑦负责每月统计监测设备异常运行或数据超标。⑧对于数据超标情况,负责分析原因,并环保部门要求上传相关报告。
4.每周工作内容:每周至少巡视监测设备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检时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查看监测设备是否齐备,无丢失和损坏;检查线路是否可靠;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检查各分析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参数,判断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运行正常;检查外部环境是否正常,有没有对测定结果或运行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污染源;检查电路系统和通讯系统,保证系统供电正常,电压稳定;检查通讯系统,保证监测与远程监控中心的连接正常,数据传输正常;每周对气象仪器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周对颗粒物的采样纸带或滤膜进行检查,如纸带即将用尽,乙方及时进行更换纸带。
四、服务范围:
1.坪上煤业2台无组织颗粒物(扬尘)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运营维护及损坏配件的更换等工作。
2.负责坪上煤业2台无组织颗粒物(扬尘)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向上级环保部门相关资料的报送。
五、服务期限要求:
2024年12月1日始至2025年11月30日止。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及调整范围与方式:
合同价款为总价合同,如遇相关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解除服务。
2、付款条件和支付方式。
不支持预付款,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合同期满后,乙方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甲方留存10%质保金后,甲方根据资金情况分期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待6个月质保期满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质保金。
3、特殊类型的项目需提供合同范本
无
七、报价范围与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万伍千元整(65000.00¥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如出现所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差额均在3%范围之内时,可以视为竞争不充分,重新组织比价。
八、其他要求: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了解到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收集资料及成果等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九、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相关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协议或合同为准,不得以合同明细表代替),一个完整的业绩包含合同或协议。
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未被列入及晋能控股黑名单。
4、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出具情况说明)。
5、提供近3年内至少1年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年份提供)。
6、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十、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2、比选方式:通过《伟拓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上开标。
十一、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西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15234620120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苇苇 毕艺超
电话:0356-3696329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及现状:
坪上煤业安装有2台无组织颗粒物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分别安装在运煤道路门岗和运煤道路桥。按照《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市重点企业建设无组织颗粒物(扬尘)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的通知》(晋市环发【2019】172号)要求,企业须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公司进行日常的运营工作,保证监测设施正常运行,数据准确。
2、目的:
通过招标选择服务机构负责坪上煤业的2台无组织颗粒物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的日常运行与维护。
服务内容:
1.全面负责坪上煤业2台无组织颗粒物(扬尘)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运营维护。包含监测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检定、设备配件及更换等工作。
2.监测设备和辅助设施:运维的设备主要包括监测仪器、辅助设备设施两部分。其中,监测仪器包括TSP、气象5参数、视频监控等。
3.运维工作内容:①日常运行维护。②日常质量管理。③日常安全管理。④设备维护保养、配件采购及更换。⑤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⑥当点位需要新增、撤销、变更时,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报批,涉及站点迁移的,乙方配合甲方监测仪器、辅助设备的搬迁和安装的具体工作。⑦负责每月统计监测设备异常运行或数据超标。⑧对于数据超标情况,负责分析原因,并环保部门要求上传相关报告。
4.每周工作内容:每周至少巡视监测设备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检时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查看监测设备是否齐备,无丢失和损坏;检查线路是否可靠;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检查各分析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参数,判断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运行正常;检查外部环境是否正常,有没有对测定结果或运行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污染源;检查电路系统和通讯系统,保证系统供电正常,电压稳定;检查通讯系统,保证监测与远程监控中心的连接正常,数据传输正常;每周对气象仪器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周对颗粒物的采样纸带或滤膜进行检查,如纸带即将用尽,乙方及时进行更换纸带。
四、服务范围:
1.坪上煤业2台无组织颗粒物(扬尘)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运营维护及损坏配件的更换等工作。
2.负责坪上煤业2台无组织颗粒物(扬尘)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向上级环保部门相关资料的报送。
五、服务期限要求:
2024年12月1日始至2025年11月30日止。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及调整范围与方式:
合同价款为总价合同,如遇相关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解除服务。
2、付款条件和支付方式。
不支持预付款,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合同期满后,乙方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甲方留存10%质保金后,甲方根据资金情况分期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待6个月质保期满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质保金。
3、特殊类型的项目需提供合同范本
无
七、报价范围与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万伍千元整(65000.00¥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如出现所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差额均在3%范围之内时,可以视为竞争不充分,重新组织比价。
八、其他要求: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了解到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收集资料及成果等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九、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相关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协议或合同为准,不得以合同明细表代替),一个完整的业绩包含合同或协议。
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未被列入及晋能控股黑名单。
4、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出具情况说明)。
5、提供近3年内至少1年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年份提供)。
6、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十、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2、比选方式:通过《伟拓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上开标。
十一、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西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15234620120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苇苇 毕艺超
电话:0356-36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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