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台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监理)
金额
14.65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6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乾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灵台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项目编号: A01-12622700079265086Y-20230802-025752-0
招标人: 灵台县利民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乾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机构: 灵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14.650000
招标方案: 本项目位于灵台县城东,建设场地西侧为灵雷公路和碑子沟安置房,东侧为南河,北侧为高志山路,总用地面积1633.42平方米(约2.45亩)。拟新建3#住宅楼,地上13层,建筑面积4281.89平方米,总户数65户,设置机动停车位18个,非机动停车位43个,建筑基底面积326.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为20%,容积率2.6,规划绿地率为35%。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招标类别 详情
1 E6200000600024668257001 14.650000万元 监理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灵台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监理)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含丙级)工程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现场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现场监理员2人,须具有有效岗位培训证书。
3.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做入投标文件。(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6.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标段内容: 本项目位于灵台县城东,建设场地西侧为灵雷公路和碑子沟安置房,东侧为南河,北侧为高志山路,总用地面积1633.42平方米(约2.45亩)。拟新建3#住宅楼,地上13层,建筑面积4281.89平方米,总户数65户,设置机动停车位18个,非机动停车位43个,建筑基底面积326.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为20%,容积率2.6,规划绿地率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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