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40万元
招标联系人崔杰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培琛0514-8683181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定制化厂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定制化厂房项目已由扬江高管【2023】 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定制化厂房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以北;赵苏公路以西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10471㎡,总建筑面积约100000㎡。
2.3 合同估算价:640万元
2.4 招标范围:
(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含概算编制) 、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实施至竣工验
收阶段设计服务工作;
(2)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除变电站外所有建筑、结构、水、电、消防、暖通设计;室外配套设计(含总平面布置、室外道路、雨污水管网、消防管网、燃气管路方案布置、室外排污管沟、电缆沟等)、弱电智能化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如有);洁净车间设计、景观设计、装饰装修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如有);幕墙设计;污水收集及处理站设计;薄膜生产厂房配套设计【含:工艺设备布置、工艺管线、非标设备设计;制冷、空压、软水、空调净化、通排风、动力配电(含暖通制程设备配电、工艺设备配电)、综合管线、废气处理、污水处理等公用专业设计、厂房内管线的BIM设计】;综合办公楼、员工宿舍及食堂、危险品库、危废品库、参观走道建筑装饰设计;楼宇亮化工程设计;室内外标识标牌设计等。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拒绝。
(3)本项目设计有关的配合工作,包括:1)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地震安全性评价;3) 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审查工作 (含发包人组织或要求的 各项专业、专题、专家审查或优化设计,含设计变更审查) ;
(4)工程实施阶段服务工作,包括:招标配合;实施期间设计交底;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工作;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2.5设计周期及服务期限:
设计周期共380日历天,分二个阶段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报批方案、办公楼及宿舍装修概念设计方案、景观概念方案设计方案;
(2)招标人确认报批方案及主辅设备布置方案后45日,完成除生产厂房二以外单体的施工图,施工图包含建筑、结构(钢构)、给排水(消防、生活给排水)、电气(消防、照明、防雷)、暖通(排烟);
(3)2023年9月30日,完成办公楼及宿舍装修设计方案、景观方案设计方案、智能化设计方案;
(4)2023年10月30日,完成办公楼及宿舍装修施工图、景观施工图、智能化施工图;  
(5)2023年10月10日,招标人提供生产厂房二产线资料,招标人确认主辅设备布置方案后45日,完成生产厂房二单体的施工图,施工图包含建筑、结构(钢构)、给排水(消防、生活给排水)、电气(消防、照明、防雷)、暖通(排烟);
(6)2024年5月10日,招标人提供全套生产主线设计文件资料;
(7)2024年6月10日,完成主生产线设备基础图、主生产线综合沟道图、预埋管线图、生产给排水、空压管道图、公用主要设备(制冷、软水、空压、空调、环保)订货清单;
(8)2024年6月25日,完成制冷站、软水站、空压站施工图、空调机房及净化管道图、非标设备图;
(9)2024年7月10日,完成电气动力系统图、布线图、其他国配订货设备相关基础图(提供订货设备设计资料后15日);
(10)2024年8月10日,完成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治专篇。
备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调整上述计划时间。若因招标人的设备资料推迟提供,则出图时间相应顺延。
服务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6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招标文件要求, 同时满足经济要求,确保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且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本项目不接受《扬州市2022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 中 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投标。
3.4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军队或高校设计院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材料) 。
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信用办 (2018) 23 号) ”的要求:
①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②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1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7月6日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225200
联系人:崔杰
电话:  13852588787
传真:/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6楼
邮编:225200
联系人:许培琛
电话:0514-86831819
传真:0514-86831819
电子邮件:843273756@qq.com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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