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医科大学2024年暑假发展型资助项目之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医疗零距离交流项目
金额
31.3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与申购明细
附件:
福建医科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采购项目.docx
项目名称: | 福建医科大学2024年暑假发展型资助项目之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医疗零距离交流项目 | 项目编号: | fjmu20240072 |
采购单位: | 福建医科大学 | 预算金额: | 313500.00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支付 |
物品名称: | 2024年暑假发展型资助项目之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医疗零距离交流项目 | 数量: | 1 | 单位: | 项 | ||||||||||||||||||||||||||
预算单价: | 313500.00 | 是否标配: | 否 | ||||||||||||||||||||||||||||
申购时间: | 2024-06-04 | 保修期(月): | 6 | ||||||||||||||||||||||||||||
送货地址: | 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 | ||||||||||||||||||||||||||||||
设备清单列表: | |||||||||||||||||||||||||||||||
技术参数: | 一、投标人须知 1、请投标方认真阅读“网上竞价人须知”和“网上竞价使用手册”:http://www.fyzb.com/index/download.html 2、请投标方将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含附件)盖印签字后扫描上传。将所有扫描的图片粘贴至同一份WORD或PDF文档中,请勿逐个图片上传。 3、报价说明:参照闽财购[2010]18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报价必须低于公告最高限价3%(不含)以上,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有效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值中标(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者中标)。 4、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问题请咨询0591-87382097。 5、若所投产品中含管理终端、操作系统、数据库等须符合《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29号)、《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0号)、《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1号)、《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2号)、《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3号)、《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4号)、《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5号)的相关规定(http://gks.mof.gov.cn/guizhangzhidu/index.htm),且其CPU、操作系统、集中式数据库应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http://www.itsec.gov.cn/aqkkcp/cpgg/202312/t20231226_162074.html),投标人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技术参数: (一)采购清单
(二)服务项目需求 1.项目时间: 2024年7月9日(星期二)-7月14日(星期日),为期 6天,具体以实际出行单为准; 2.组团人数:55人; 3.项目地点:香港浸会大学; 4.授课语言:中文 5.合同履行期限:本次交流项目及全部手续办理结束。 6.主要技术参数
(三)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和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提供服务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本次投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 | ||||||||||||||||||||||||||||||
售后服务要求: | 一、售后服务要求 (一)项目期间,供应商需指派1名领队全程陪同,为参团师生服务。项目前编写项目行程安排及注意事项(包含应急方案); (二)办证支持:提供邀请函用于带队老师办理因公护照、签证等手续; (三)交通安排:负责学员在参加项目行程内的交通及往返接送机服务,包括酒店往返授课地点及考察项目地点的接送服务,接送车辆为1人1座。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中标人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4、如果中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四、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五、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
附件:
福建医科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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