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新疆分行数据运维及服务平台信创改造项目(二次)
金额
88.1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oc-00031-2024fw041
预算金额88.1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菲菲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3
公告正文
2024 年新疆分行数据运维及服务平台信创改造项目(二次)(招标编号:BOC-00031-2024FW04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新疆分行数据运维及服务平台信创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8.1496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针对我行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均按信创要求完成升级改造。存量数据完成 信创数据库的全量迁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新疆分行数据运维及服务平台信创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新疆分行数据运维及服务平台信创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 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报名时提交资料): (一)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 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具有“软件企业证书”认证资质。(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用于实施项目国产信创分布式数据库集群系统原厂授权资质,提供原厂授权资质 原件或电子件;并提供承诺授权费用包含在本次采购中,中国银行不再另立费用。 (三)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报表。 (四)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已完成的六大国有银行 省级分行(含)以上,具有单笔合同金额在 50 万以上(含)同类项目(数据运维平台)业 绩,提供(投标人须提供经验案例项目的合同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和简 介、合作方名称、合作期限及盖章页)(六大国有银行指中行、工行、农行、建行、交行、邮政储蓄银行)。 (五)信用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需提供《信用报告》;(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截图;(4)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 处罚期内的)》的网页查询截图;(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 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6)核查 参与项目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等行为,通过招标方内部反 洗钱系统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制裁背景调查工作,被列入制裁名单内的不得参加此项目;(六)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务用工、消费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 款等行政处罚。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十)已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本单位供应商管理办法处罚列入“禁入名单”内的供应 商不得参与。 (十一)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 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 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 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 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 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时 间: 2024 年 12 月 16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止,上午 10:00-13:30 ;下午 15: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财务管理部(新疆乌鲁木齐东风路 1 号中银大厦 11 楼)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所需资料。 或 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 2024 年新疆分行数据运维及服务平台信创 改造项目邀请文件”并将报名资料一并发至邮箱。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jzcgcwglb_xj@bank-of-china.com。 领 取:领取文件免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采购与 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内网进行发布。 项目说明会:/ 踏勘:/ 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11: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 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中国银行新疆分行五楼 3 号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东风路 1 号中银大厦中国银行财务管理部(邮寄地址:新 疆乌鲁木齐东风路 1 号中银大厦中国银行财务管理部) 邮编 830001 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991-5972028 举报邮箱: 信函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 1 号中银大厦 15 楼纪委办公室 其他: 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 目。 2.凡满足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均可。供应商线下报名时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报名登记,报名时按 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中的内容准备齐全。线上报名时,按照线下报名要求提供电子版 加盖公章资料发送指定邮箱(jzcgcwglb_xj@bank-of-china.com)。 说明:报名资料具体详细要求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求中内容准备齐全,所有报名资料复印 件签章后 1 套,原件备查。 特别注意: (1)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 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2)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 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其他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依法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0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东风路 1 号中银大厦中国银行财务管理部(邮寄地址:新疆乌 鲁木齐东风路 1 号中银大厦中国银行财务管理部) 邮编 830001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银行新疆分行五楼 3 号会议室 七、其他 (一)采购内容: 针对我行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均按信创要求完成升级改造。存量数据完成信创数据库 的全量迁移。 具体见采购需求。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1 家 服务期: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不超出 88.1496 万元 响应缺漏项处理: □采购人可按授予合同供应商在《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 X 年/月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采购人对授予合同供应商的后续采购承诺,采购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 购。 其他情形 不涉及续签 (二)采购流程: 1.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完成供应商报名审核成功后,由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组织招标活动。2.如不满足评标条件,由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地 址:东风路 1 号中银厦 11 层财务管理部 联 系 人:刘菲菲、付梅 电 话:0991-5972816 59729 电子邮件:jzcgcwglb_xj@bank-of-ch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 系 人: 刘菲菲、付梅 电 话: 0991-5972816 5972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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