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西华经开区低碳智能科技产业园四期建设项目第1标段已由西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2022】316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华经开区综合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铁建中原工程有限公司西华经开区科技产业园四期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本次物资招标采购的招标人,与公章、合同签订方、结算、付款方一致。)
2.项目概况
项目位置及施工概况
本项目为西华经开区低碳智能科技产业园四期建设项目第1标段,位于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经开区经四路东侧、华翔路南侧、中原路西侧。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生产厂房加工车间、绿色建材加工中心,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给排水、电力、暖通、消防、绿化等基础设施。 本工程包含标准厂房两栋,两栋厂房图纸设计总建筑面积为74050.48㎡,结构形式均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结构抗震等级为四级,使用年限50年。其中,1#标准厂房,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轴线中到中长200.72m,宽56m,图纸设计建筑面积为34577.72㎡,基底建筑面积11425.68㎡,地上三层,建筑高度24.3m;2#标准厂房,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轴线中到中长200.72米,宽64米,图纸设计建筑面积为39472.76㎡,基底建筑面积13026.55㎡,地上三层,建筑高度24.3m,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建设金额:14918.968291 万元。
3.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经开区经四路东侧、华翔路南侧、中原路西侧
联系人:姜长征 电话:18083036059
电子邮箱:1583747620qq.com
4.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物资名称:薄抹灰外墙外保温挤塑聚苯板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采购产品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组织。
(2)许可和认证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供货需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
(6)供货业绩要求:无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